【外借】小心“摊上大事”:社保卡外借 商业保险却买不上了( 二 )


简单来说,社保卡外借属于骗取社会保险金的行为,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会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
或将会被质疑“道德风险”
将社保卡外借给他人挂号就医,不仅涉嫌医保欺诈,面临处罚,就算侥幸没有被追究责任,这种不诚信的行为也会给个人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最直观的就是影响商业保险的投保,就如同小唐一样 。
岛城某商业保险从业人员马女士告诉采访人员,针对有过社保卡外借的客户,有保险公司会怀疑其存在道德风险,有带病投保、骗保的可能 。对于很多人提出的体检自证,她表示,像血压、血糖这种都是可以通过服药控制,完全可以做到体检瞬间没有任何问题,保险公司无法判断事实,干脆直接拒保 。而且,“保险公司的核保医学 与平时常见的医学有点区别,比如医生认为很小的病症、很小的手术,核保医学会考虑被保险人未来会出现的风险 。”这一切,都会影响到能否顺利买上商业保险 。
当然,她也坦言,每家保险公司的核保尺度不一样,有的保险公司也会视具体情形核保 。不过,马女士表示,虽说这种情况不能说一定买不上商业保险,但毋庸置疑的是,就算能够通过核保,过程肯定会更麻烦更复杂,“所以,最保险的方法就是看好自己的社保卡,不要外借 。”
发现遗失须第一时间挂失
另外,山东正尚律师事务所律师于会玲告诉采访人员,社保卡外借用于住院治疗,如果涉及到如交通事故等第三方索赔的案件,“医疗登记的信息是出借社保卡的人,那使用社保卡的人在索赔时就可能没法举证,造成无法索赔 。”
而与主动外借社保卡不同,26岁的小龚就更郁闷了,她前些日子不慎丢失社保卡,结果被别人盗刷后才发现卡丢了,去挂了失,“被盗刷了330多块钱 。”但让她郁闷的并不是钱少了, 而是就诊记录里明明白白地写明了她“买”了这几种药:复方甲氧那明胶囊(阿斯美)、盐酸二甲双胍片(格华止)和速效救心丸 。“我查了查,是用于支气管哮喘和喘息性支气管炎,还有糖尿病、心脏病啥的 。”而她,也是担心会影响到后期购买商业保险 。目前,她现在已经报警说明了情况,事件还在处理中 。
市医保局稽查处副处长杜海青提醒道,参保人遇到社保卡丢失的情况,一定要先拨打12345挂失社保卡 。另外因为现在社保卡都搭载有金融功能,还要同时向银行挂失,如果出现社保卡被盗刷情况,也要在完成挂失后再向警方报案 。再就是,“社保卡申领后一定要更改初始密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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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严打四类欺诈骗保行为,包括出借社保卡
2019年,青岛市各级医保部门对全市6300多家定点医药机构实现了检查全覆盖,扣拨和追回医保基金合计1.014亿元,解除或终止定点协议347家,暂停医保业务137家,处理违规医保医师237人,追究刑事责任1人,移送公安机关4件,兑现举报奖励1例 。在此基础上,市医保局继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2020年度打击欺诈骗保综合治理行动 。
2020年,将重点打击下列四类行为:
1、 住院定点医疗机构
重点查处在床率低、挂床住院、无医嘱收费、收费与实际不符、超实有床位接诊医保患者、利用贫困人员身份办理低标准或虚假住院以及过度医疗等行为 。
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重点查处叠床住院、未按价格管理规定收费、重复收费、冒名住院、未按实际诊疗收费、套取基金等行为 。
·社会办医疗机构 。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过度医疗、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伪造医疗文书票据、虚假医疗、非正规渠道采购药品等行为 。
2、社区定点医疗机构
重点查处无医嘱收费、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药品管理不规范、虚假医疗、伪造医疗文书票据、非正规渠道采购药品等行为 。
3、 定点零售药店
重点查处违反医保管理规定摆放范围外商品、刷卡销售个人账户范围外商品、套取个人账户资金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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