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借】小心“摊上大事”:社保卡外借 商业保险却买不上了

半岛采访人员 肖玲玲
“自己的社保卡放那也没啥用,正好朋友的社保卡报销比例没我的高,就给他们用着吧!”相信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想法,甚至就是这么做的,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可能“摊上了大事儿” 。因为社保卡外借属于骗取社会保险金的行为,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会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就算侥幸不被追究法律责任,个人在购买商业保险时,也会因为医疗记录、道德质疑等风险,面临被拒保的可能 。
社保卡外借,商保却买不上了
【【外借】小心“摊上大事”:社保卡外借 商业保险却买不上了】31岁的小唐最近有点烦,因为身体健康的她想买一份商业保险却愣是买不上 。
“我想买一份重疾险和一份医疗险 。”小唐告诉采访人员,自己的保险意识还是不错的,尤其是如今人的生命周期变长,意外发生的几率也随之增加了,虽说也按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但她还是觉得安全感不够,就想买商业保险作为一份兜底的保障 。但是,她却遇到了难题,“我本身虽然身体健康,但我的社保卡去年底被亲戚用来挂号住院了 。”小唐叹了一口气说道 。她告诉采访人员,自己的社保卡以往只有自己用,再就是刷卡给孩子买过几次感冒药,“每次我都把社保卡放在家里的鞋柜上方,那天回家,我妈跟我说,我嫂子把社保卡拿走给她妹妹用了 。”当时,小唐心里也没当回事 。后来,她嫂子把社保卡还了回来,“告诉我说是因为甲亢住院打了个针,也没啥别的 。”
没过多久,小唐便寻思着给自己买一份商业保险,“当时我是找的朋友买,她当时问过我有没有住院啥的 。”虽然自己没住过院,但想到自己的社保卡被用来挂号住院过,她就如实做了答复,“朋友就让我去医院打个病例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 。”拿着病例,看着上面的内容,小唐坦言自己有种想晕过去的感觉,先天性心脏病、甲亢、肝功异常……“脑子都有点懵了 。”当小唐把这份病例拿给朋友看,不出意外的,“直接被拒保了 。”她告诉采访人员,自己也提议过能不能通过体检证明下自己没有这些病,但还是不行,“他们公司对这种社保卡外借行为是直接拒保的 。”
钱是省下了,小心“摊上大事”
采访中采访人员了解到,像小唐这种外借社保卡的行为还真不少,“我的社保卡一直放在家里,我妈妈用着,我也不知道她用来干啥了 。”29岁的小王告诉采访人员,她自参加工作以来,社保卡就一直给妈妈用,“我妈妈是居民医保,卡里也没钱,好像报销比例也没我这个多,我就给她用了 。”小王很坦然地说道,丝毫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妥 。
从眼前看,钱确实是省下了一些,但却很有可能因此“摊上了大事儿” 。
首先,社保卡必须由持卡人使用,这一点需要明确 。另外,个人医保账户视为个人所有,也就是我们社保卡内的卡金,可以用来在定点医院、定点药店买药 。据青岛市医保局医保中心信息统计处四级调研员李海彬介绍,按照青岛的规定,本人和直系亲属可以在医疗机构用社保卡中的卡金支付个人自付的那部分 。就是说,本人社保卡个人医保账户中的卡金除了可以自己用,也可以给直系亲属在定点医院、定点药店买药,这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如果将社保卡借给他人在门诊就诊、买药,或者是冒名顶替住院,情况就比较复杂了 。
“严禁参保人员将本人参保凭证转借他人或持他人医保凭证冒名就医!”李海彬告诉采访人员,社保卡外借就医,其实是在用别人的身份去就医、买药和治疗,“本质上是一种欺骗行为,骗取国家医保基金,这对其他参保人是不公平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我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的公告,明确了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行为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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