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义乌一充装企业未经许可生产的背后( 二 )


不仅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 , 楼姓读者告诉导报采访人员 , 东阳太平洋气体还涉嫌存在违章操作、超范围充装、充装非自有产权钢瓶和过期气瓶、生产操作人员无证上岗位等严重安全隐患 。
他举例说 , 根据《GB27550-2011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14193-2009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等要求 , 进行液体充装必须将气瓶放置于定期校验的计量衡器上 , 且应安装紧急切断阀定量充装 , 但东阳太平洋气体涉嫌直接将液氧低温瓶放置于车辆上充装 , 违规违章操作存在安全事故隐患 。 《TSG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规定 , 特种设备的充装必须取得主管部门的许可后 , 方可充装 , 但该公司在未取得混合气的许可资质前提下 , 大量充装混合气 , 并投放市场向客户供货 , 涉嫌超范围经营 。 《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 , 气瓶充装单位不得充装未在充装单位建立档案的气瓶 , 但该公司在无委托授权且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情况下 , 大量充装非建档气瓶 , 并不经过充装前专门检查人员检查后 , 直接对涉嫌过期瓶充装 。 《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TSGR000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法规均明文规定 , 特种设备操作、危化品生产与运输均应持相应岗位从业资格证上岗 , 但该公司却涉嫌雇佣社会人员从事气瓶充装及运输工作 。
应急等部门深入调查
东阳太平洋气体涉嫌存在充装车间、储罐区与周边建筑安全间距与规范不符的问题 , 不仅危害其自身和周边企业的生命财产安全 , 更给人民群众带来重大的安全隐患 。 4月8日 , 导报采访人员带着楼姓读者的举报材料专程赶往金华市应急管理局 , 该局办公室王先生随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后表示 , 分管领导会在第一时间对举报材料批示交办 。
4月13日 , 金华市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方女士在接受导报采访人员采访时反馈说 , 东阳太平洋气体原始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由东阳市应急管理局发放 , 他们当天(8日)已将相关举报材料转交该局查处;4月10日 , 东阳市应急管理局已委托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导报采访人员注:前身为浙江省石油化工设计院)专家到东阳 , 对涉案现场安全间距进行测量 , 待拿出数据后进行处理 , 有进一步情况会再作反馈 。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导报法律顾问潘琼华在接受导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认为 , 工业气体气瓶充装、配送的经营活动 , 是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的特种行业 , 其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之前 , 必须依法获得相应的行政许可 , 且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 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 。 根据导报采访人员调查的情况 , 报道所涉的企业是否在开展生产前已获得了相关的行政许可 , 以及获得许可之后 , 是否系在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条件下 , 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这些违规行为有没有触犯法律?值得关注 。
截至发稿时 , 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已发出《关于开展全市工业气体充装专项整治的通知》 , 并对当地气体行业协会进行约谈 , 要求金华各县(市、区)监管人员加强对工业气体充装单位的检查力度和频次 , 进一步对该行业进行整治、规范、提升 , 适时组织回头看 , 确保气瓶充装单位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
(本版图片由楼姓读者提供)
市场监管部门对相关企业涉嫌违法用气现场进行查封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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