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眼@好消息!加工贸易货物内销可享受新政红利

扬子晚报网4月16日讯(通讯员施凌云采访人员薛玲)“昨天海关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公告刚正式施行 , 今天我们这票加工贸易转内销货物就免除了缓税利息近2000元 。 ”喜星电子(南京)有限公司关务负责人季建友的话语了满是惊喜 。
扬眼@好消息!加工贸易货物内销可享受新政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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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海关驻江宁办事处关员为加贸企业关务人员解读海关总署55号公告 。 黎卿摄
【扬眼@好消息!加工贸易货物内销可享受新政红利】海关总署新近出台了2020年第55号公告:自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 , 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 。
此前 , 加工贸易企业进口的保税货物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出口或经批准内销的 , 海关除依法补征税款外 , 还应加征缓税利息 。 55号公告的出台 , 不仅降低了企业内销成本 , 也纾解了企业资金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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