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万里行#新一轮土地征收要来了! 中央决定启动“新基建”!( 二 )


新《土地管理法》在征收程序方面可是尽可能的保障了被征收人的知情权 。 所以 , 老百姓今后遇到征收时 , 就一定要看征收方有没有入户调查土地现状、有没有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社会风险评估、有没有张贴公告 , 公告内容是否完善等 。
如果上面内容缺少一项且征收公告不完善 , 或没有张贴的话 , 那都是违法的 , 被征收人则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 , 或是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确保自己的合法利益不被侵害 。

#中国质量万里行#新一轮土地征收要来了! 中央决定启动“新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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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 , 就是要了解土地征收的补偿原则和标准 。 新《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 ,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 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
征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农村村民住宅等的补偿费用 。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对于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则是按区片综合地价来进行的 。 以区片综合地价作为补偿依据是补偿“市场化”的起步 。 用“区片综合地价”代替以前的年产值制度 , 虽然价格仍由地方政府来制定 , 但它是定期调整的 , 那么这也意味着被征收人获得的补偿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要比此前的高 。
另外 , 新《土地管理法》首次将保障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写入了法条 , 这将意味着如果日后各地在征收过程中 , 征收方有违反此条规定的 , 那么老百姓日后维权会更有力 , 更踏实 。
除此之外 , 涉及农村村民住宅的 , 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 。
也就是说 , 如果在土地征收过程中 , 涉及到房屋的 , 必须要先给予补偿 , 补偿足额到位 , 村民妥善安置好之后才能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搬迁 。
土地征收较为复杂 , 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广大被征收人 , 如果遇到了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 可及时的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 , 让律师帮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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