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检察]男子深夜“晕倒”路边,菏泽交警凭一条拖痕成功破获电动车肇事逃逸案( 三 )

[富平检察]男子深夜“晕倒”路边,菏泽交警凭一条拖痕成功破获电动车肇事逃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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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深夜“晕倒”路边 , 菏泽交警凭一条拖痕成功破获电动车肇事逃逸案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 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 , 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 , 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 , 并迅速报警 。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 , 应当标明位置 。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 未造成人身伤亡 , 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 , 可以即行撤离现场 , 恢复交通 , 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 , 应当迅速报警 。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 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 , 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 , 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菏泽交警提醒不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 在驾车的过程当中 , 若发生交通事故 , 首先要报警 , 积极抢救伤员!切不可选择逃逸 , 害人害己 。

[富平检察]男子深夜“晕倒”路边,菏泽交警凭一条拖痕成功破获电动车肇事逃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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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菏泽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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