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消费者遇到商家缺斤短两可要求三倍赔偿 杭州市餐饮行业协会表示将派专人调查摸底

昨天上午 , 采访人员将这一情况向杭州市餐饮协会副会长叶驰做了反馈 。
叶驰表示 , 杭州市餐饮协会作为餐饮行业的民间组织 , 对所售产品存在偷工减料的餐饮企业表示强烈谴责 , 对于该情况 , 杭州市餐饮协会也会立刻组织安排人手摸底 。 “除此之外 , 我们还将联系市场监管部门 , 一起联手调查小龙虾行业存在的情况 。 ”叶驰说 。
石琢提出 , 在相关部门对小龙虾O2O市场进行干预的同时 , 消费者也应当主动维权 。 “买到缺斤少两的小龙虾时 , 消费者要主动维护自身的权益 , 不要让不法商家产生偷工减料有利可图的幻想 。 消费者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 , 也是维护整个市场的秩序 。 除此之外 , 小龙虾O2O行业也需要kol(意见领袖)的呐喊和引领 。 ”
对于目前小龙虾O2O领域中不守规则的情况 , 石琢坦言 , 这只能使得行业中想做好品牌和口碑的企业被挤出 , 最终将整个市场做坏 。
对此 ,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介绍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商家短斤少两属于服务欺诈行为 , 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 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 , 为五百元 。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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