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网』救命稻草董责险,能否助瑞幸顺利渡劫?( 三 )


能够证明瑞幸的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首席财务官(CFO)或公司秘书(或与前述职位相当者)等未参与/不知晓财务造假 。
可能的结果
基于上述 , 这次事件可能有以下结果:
集体诉讼取消 , 大家误会一场 , 瑞幸的高管没有任何不当行为和损失 , 当然没有损失的情况下 , 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
所有高管都撇开了责任(该行为属COO私自行为 , 高管不知情) ,那么他们属于过失行为 , 过失行为根据条款 , 保险公司是需要赔偿的;
所有高管都撇开了责任(该行为是COO指使的) , 那么高管属于过失行为 , COO则属于犯罪 , 因此除掉COO的赔偿外 , 其他赔偿 , 保险公司需要赔付;;
集体诉讼后 , 所有相关高管都被认定参与其中 , 那么就属于恶意欺诈 , 保险公司对于这一情况 , 不赔 。
现在的情况 , 还不能界定高管中有哪些人有主观造假行为、其行为能不能归咎为公司、能不能代表公司等 。
因此 , 具体结果如何 , 还需要根据案件调查的事实细节及证据来判定 , 只能拭目以待 。
后续 , 瑞幸必然要面对中美证券监管和司法机关的调查 。 能否渡过这次难关 , 还有一段很长、很难的路程要走 。
但可以确定的是 , 对投资者来说 , 已经失去了对瑞辛咖啡的信任;瑞幸这个行为 , 对未来想赴美上市的中国企业也是一种信任上的减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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