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关于G312线凤翔路口至平凉东段公路工程崇信至花所段项目建设的通告

「崇信县」关于G312线凤翔路口至平凉东段公路工程崇信至花所段项目建设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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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G312线凤翔路口至平凉东段公路工程
崇信至花所段项目建设的通告
【「崇信县」关于G312线凤翔路口至平凉东段公路工程崇信至花所段项目建设的通告】国道G312线改建工程散花沟至花所段是连接崇信县和崆峒区花所乡的一条捷径 , 也是崇信县通往平凉市区的快速通道 , 设计全长12.579公里 , 起点位于汭河北岸散花沟口 , 顺接泾川至崇信段 , 途径高庄、于家山 , 终点位于平凉市崆峒区花所乡信河村 , 上跨平定高速后与现有G312线相接 , 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 , 路基宽度为12米 , 概算投资约6.6亿元 。 该项目的实施将打通G312线崇信至崆峒区的断头路 , 缩短行车里程约9公里 , 还将完善区域路网结构 , 有效解决我县北出口不畅的现状 , 极大改善区域交通条件和投资环境,进一步方便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出行 。
该项目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 G312 线凤翔路口(甘陕界)至平凉东(曹湾村)段公路改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甘交建设函(2020)81 号)批复 , 建设工期3年 。 为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国道G312线改建工程散花沟至花所段土地征用的协调服务工作 , 由国道G312线凤平项目办负责 , 组织实施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 , 全力做好配合和服务保障工作 。
二、国道G312线改建工程散花沟至花所段土地征用丈量登记工作从4月11日开始 。
三、国道G312线改建工程散花沟至花所段土地征用以乡(镇)为单位 , 实行“统一征地、费用包干” 。
四、各有关乡镇、县直部门要严明工作纪律 , 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 , 补偿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 专账储存 , 直接补偿到户 , 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 对截留、挪用、贪污补偿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 , 一经查实 , 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
五、县电力、通讯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工程建设 , 尽快迁移对工程建设有影响的杆线、管道等设施 , 并全力做好工程用电和通讯保障工作 。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 工程建设控制线内不得新批、新建宅基 , 不得新植树木、新增建筑物 。 新增的建筑物将无偿拆除 , 抢种的农作物和树木不予补偿 。
七、沿线广大群众要自觉服从重点项目建设大局 , 积极配合 , 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恶意阻挠工程施工 。 对违法阻碍、破坏工程建设的 , 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 , 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八、项目建设沿线乡镇要高度重视 , 积极主动协调解决工程拆迁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 确保国道G312线改建工程散花沟至花所段顺利实施 。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0日
来源:崇信县人民政府/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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