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在肇庆等毗邻7城购首套房可提广州公积金

10日下午 ,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 , 在广州缴存公积金的无房职工 , 在肇庆市购买自住住房的 , 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 至此 , 广州缴存公积金的无房职工 , 在周边接壤的全部7个城市购房时均可使用公积金 。 专家解读认为 , 此举有利于“候鸟人群”以及区域融合 。
此次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称 , 为推动广州肇庆两市加强合作 , 促进广州缴存人在肇庆居住生活便利化 , 对于缴存人及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 在肇庆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 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 提取频次、额度、程序等按照《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 该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
此前 ,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8年12月底放宽了异地购房提取范围: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 , 在毗邻广州的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6个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 。 该政策有效期至2024年1月1日 。
广州市社科院有关专家表示 , 2019年7月 , 广州市政府和肇庆市政府签署相关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在产业、科创、交通等多方面加深合作 , 此次放宽异地购房政策 , 显示两地继续在民生领域加深合作 。
目前 , 在广州边缘区工作的缴存职工可以在异地买首套房 , 这体现了粤港澳大湾区的进一步融合 , “候鸟人群”以及广州派驻周边城市的职工将最为受益 。
南方日报采访人员 刘冠南 刘亮
(责任编辑:李显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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