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网』金田铜业IPO“三闯”A股终上会 招股书披露曾受4次行政处罚( 二 )


对于远高于同行的资产负债率 , 金田铜业在招股书中表示到 , 由于公司融资渠道与上市公司相比较为单一 , 对银行借款依赖程度高 , 因此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 。 此外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 资产和负债结构合理 , 具有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 。
【『发现网』金田铜业IPO“三闯”A股终上会 招股书披露曾受4次行政处罚】值得注意的是 , 据招股书披露 , 截至 2020年2月28日 , 金田铜业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8000万元以上担保合同就多达41份 , 担保金额高达107.78亿元之多 。
在上述超百亿元担保中 , 不乏房产抵押、保证金质押、工业厂房及机器设备抵押等等 , 高额的负债以及大额担保 , 均可见其资金的紧张程度 。
行政处罚不断
据招股书披露 , 报告期内 , 金田铜业的行政处罚不断 。
金田铜业子公司金田冶炼于2017年11月30日在拉丝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 , 造成一人死亡的事实 , 因金田冶炼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被关部门对金田冶炼处以罚款25万元 。
并且 , 金田铜业于2016年9月至2018年3月期间进口铜废碎料 , 货物到港后金田铜业向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报无木质包装 , 但经查验后发现集装箱中有木质包装 , 构成未报检或者未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或者未按检疫审批的规定执行 , 被有关部门累计处罚金额6500元 。
此后 , 金田铜业子公司杰克龙精工于2017年5月26日委托宁波宁兴亿通报关有限公司向宁波海关申报出口货物 , 因申报时币种为美元 , 实际币种为人民币 , 申报价格不实 , 宁波海关日对杰克龙精工处以警告处罚 。
值得注意的是 , 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金田铜业子公司北京日盛曾被北京市丰台区国家税务局处以200元罚款 。 金田铜业在收到前述处罚后已及时缴清罚款 , 并加强了对子公司财务人员的培训 , 提高其按期报税的意识 。
短短三年时间 , 金田铜业及其子公司便受到了4项行政处罚 。 对此 , 金田铜业在招股书中表示 , 就上述行政处罚 , 由于公司已进行了积极整改 , 消除了上述行为的影响 , 且上述行为不属于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因此 , 上述行政处罚不会对本次发行并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
有专业人士分析 , 多次的行政处罚表明了金田铜业在经营管理方面“漏洞百出” , 金田铜业在上市后是否会积极整改 , 健康经营 , 仍需进一步观察 。
(发现网采访人员 罗雪峰 左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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