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磊」银行员工诈骗银行6.7亿!从“老东家”借VIP室两次作案,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银行员工诈骗银行6.7亿!从“老东家”借VIP室两次作案 , 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邹磊」银行员工诈骗银行6.7亿!从“老东家”借VIP室两次作案,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本文插图

【「邹磊」银行员工诈骗银行6.7亿!从“老东家”借VIP室两次作案,一审被判无期徒刑】这是一起银行员工诈骗了另外一个银行的案件 。
近日 , 裁判文书网披露一起利用银行办公场所进行诈骗的案例 , 诈骗金额高达6.7亿元 , 而主犯则为该银行前员工 。
被告人邹磊 , 男 , 1975年出生 , 河北XX银行青岛分行业务发展二部总经理 , 曾任XX通银行青岛分行及下属支行行长 。
尽管邹磊已从XX通银行离职 , 但其利用从“老东家”借来的VIP贵宾室 , 带着冒充的下属 , 用虚假的授信证明等材料 , 邹磊两次从出资方手中骗取巨额资金 , 后造成6.7亿元无法归还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 对邹磊及其同伙判处无期徒刑 。
首次作案成功
经审理查明:2015年初 , 被告人马肖与邹磊共谋 , 在明知A公司在X通银行青岛分行无授信额度的情况下 , 相继伪造了XX通银行青岛分行的公章、法人章、用印申请单及授信申请审批通知书 , 用于证明A公司在交通银行青岛分行享有9.3亿元担保授信额度的虚假材料 。
由于邹磊曾在XX通银行工作过 , 对银行环境因素较为了解 。
在此过程中 , 邹磊负责假冒XX通银行青岛分行副行长 , 并安排他人分冒属下员工 , 借用XX通银行青岛分行的VIP贵宾室 , 用虚假材料成功骗过了出资方的核保面签 。
2015年4月30日 , 出资方将募集的资金7亿元 , 在扣除手续费、服务费等费用后 , 将6.8亿余元分两笔转入A公司账户 , 融资借款期限为6个月 。
经审计 , 到手的6.8亿元被转入多个公司账户 , 部分款项被被马肖与邹磊用于拆借他人收取利息、购买理财产品、个人使用及挥霍等 。
再次作案骗得6.7亿
马肖、邹磊骗取前述钱款后不久 , 为防止到期无法归还资金导致罪行暴露 , 经共谋后 , 遂决定再次采用上述类似方法 , 继续骗取银行资金 。
之后 , 邹磊再次利用借来的XX通银行青岛分行VIP贵宾室 , 向XX银行宁波分行核保人员出示虚假的证明文件 , 并利用私刻的XX通银行青岛分行公章及法人章出具虚假的《借款保函》 。
2015年8月 , XX银行宁波分行发放2年期委托贷款7亿元 。 至案发 , 尚有6.7亿余元未归还给XX银行宁波分行 。
2016年7月6日、8月20日 , 邹磊、马肖分别被抓获到案 。 案发后 , 侦查机关扣押了部分钱款、车辆 , 查封、冻结了部分土地、房产、股权及银行、股票账户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 被告人马肖、邹磊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共同诈骗金融机构贷款 , 尚有6.7亿余元未能归还 , 其行为均已构成贷款诈骗罪 , 且数额特别巨大 。
法院一审判决 , 被告人马肖、邹磊犯贷款诈骗罪 , 判处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财经资讯 , 点击下载和讯财经APP , 1500万理财高手都在用】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