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太原市首例行人肇事逃逸案成功侦破!这个女子被抓!( 二 )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 , 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 , 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
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 , 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 , 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 , 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 , 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 , 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
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 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
第六十五条 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 , 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 , 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 , 迅速通过 。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 , 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 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 , 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 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四条 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二) 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三) 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
第七十五条 行人横过机动车道 , 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 , 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 , 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 , 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 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
来源:山西太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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