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青新闻网邯郸新闻」狱中日月长——醉酒驾驶机动车,拒不配合检测不可行,【邯郸交巡】醉驾乾坤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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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23时20分左右 , 邯郸市交巡警支队渚河大队民警在人民路立交桥西侧进行夜间违法行为治理时 , 一辆牌照号为冀DP7***的大众SUV行驶至检查站 , 开窗后 , 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鼻而来 , 驾驶人说话含含糊糊 , 民警示意驾驶人下车接受酒精检查 , 驾驶人下车后在便道上走来走去 , 拿着手机反复着拨打着电话 , 民警利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时 , 驾驶人一直找理由拒不配合民警检查 , 在警告无效后 , 民警强制将其手机暂扣 , 此时的驾驶人还在给民警讲条件说:交还手机后才配合检查 , 在其如此不配合的情况下 , 民警强制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 最终抽血检测该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0毫克 , 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对该驾驶人处以吊销驾驶证 , 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 目前该驾驶人已移交至丛台区刑警队处理 。
来源:邯郸交巡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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