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在对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外借了巨额外债,另一方怎样保护自己权益,将损失降到最低

认定是否为夫妻间共同债务,具备两个条件:1、债务产生时间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2、债务目的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此前,存在法院判例,夫对外借款用于私人赌博及其他活动,而虽然债务产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人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借款目的是为了共同生活,相反妻能够证明夫借款后并非用于共同生活的目的。因此,法院没有支持借款人向妻子一方索要债务的请求。具体法条依据为婚姻法、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印象中是第52条款第二款。可以查证下。
■网友的回复
问题不充分,希望进行补充。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的认定并不以是否知情为标准,而是以该债务是否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法律有明确规定,比如赌债、吸毒犯罪所用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网友的回复
【夫妻一方在对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外借了巨额外债,另一方怎样保护自己权益,将损失降到最低】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后,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难度加大,一方如果以个人名义借款,出借人需要举证用于家庭生活,另一方注意事后是否有追认行为,如签字、通信、通话等等。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