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常德」【芙蓉普法】无罪的逻辑:洗钱罪无罪判例解析( 八 )


▌检察院认为:
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 , 本院仍然认为吉林市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关于款项来源是否是他人受贿所得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而且上游犯罪尚未依法裁判 , 不符合起诉条件 。
▌案件结果:
对赵赢不起诉 。
▌判例解析:
洗钱罪是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七类犯罪的下游犯罪 , 构成洗钱罪的前提是上游犯罪的确定 , 尤其是被指控清洗的资金系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犯罪之违法所得性质的确定 。
【「法治常德」【芙蓉普法】无罪的逻辑:洗钱罪无罪判例解析】本案例表明 , 在上游犯罪定案之前 , 作为下游的洗钱犯罪欠缺起诉条件 。 (作者:芙蓉律师事物所 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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