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伤医不断 北京:医护人员受威胁可暂停诊疗( 三 )


再次强调一键联动
执行力度亟须加大
同时,此次《草案》明确发生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案件时,医院和公安机关可联动处置 。医院应当履行建立健全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医务人员安全防范制度、医疗纠纷风险评估制度,设置治安保卫专门机构,组织开展日常安全秩序维护工作,以及对涉医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等五项职责 。
在医院设警务室并非此项立法创制,国家和北京多年前已有相关规定,实践中北京也已在绝大部分三级医院和部分有条件的二级医院设立了共计101家警务室 。但从实践效果看,有的警务室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与医院保卫部门的有效联动还不够密切 。
“医院的监控可以帮助警察快速取证,现场处理,这是联动的好处之一 。监控可以和公安局直接联系,这是非常有效的 。因此没有必要将纠纷双方带到警局,可以直接进行处理 。”郑雪倩说 。
在郑雪倩看来,目前,虽然赋予了医院保安一定的权利,但是保安和公安还是有很大区别 。公安有执法权,能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一些大的问题需要公安到现场进行训诫处理 。而保安起到保护作用,在一些小问题上保安就能够及时处理 。尤其在警力有限的情况下,保安更是发挥了强大的作用 。
此次《草案》关于警务室的规定进一步强调了“一键联动” 。“过去其实这项制度更多的是联而不动,同时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力度不够 。而现在是高速有效地快捷处理,有联有动 。”郑雪倩说 。
“《草案》还强调了保安人员的执法免责 。过去,医院发生问题时保安没有执法权利,因此保安在处理时很难把握度 。现在在立法上给予保安权利,面对不法行为,保安及时制止是免责的 。”郑雪倩对《法制日报》采访人员说 。
郑雪倩建议,公安机关和医院应该共同制定一系列标准,“比如,可以制定一些预案,规定在不同情况下的处理方案 。如果在这些具体规定下进行演练、培训,就可以进行高效地处理,警察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就能够有所依据” 。
监管部门多次出招
严厉惩处医闹行为
中国医师协会2018年发布的《中国医师执业状况白皮书》显示,在中国,有66%的医师曾亲身经历过医患冲突事件,超三成的医生有被患者暴力对待的经历 。
面对日益增多的医闹事件,监管部门近年来也多次出招 。
2014年,最高法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明确对伤害医务人员等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 。
其中对于在医疗机构内殴打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等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作为治安案件给予治安处罚,故意杀害医务人员等行为将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
2015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九)还首次将破坏医疗秩序行为纳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并规定“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2018年6月,国务院通过《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要求公安部等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并倡导通过更多途径解决医疗纠纷 。
2018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健委等2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明确规定“因实施或参与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自然人将被联合惩戒” 。
2019年12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强调,“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同时特别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刘鑫认为,相关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的出台,确实杜绝了恶性医疗纠纷事件,医闹现象明显减少,但是普通的医疗纠纷依然多发,只不过患者会采取一些合法途径维护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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