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为啥不入刑

通常情况下,一个人杀死另外一个人,构成犯罪。可是,一个人是自杀呢,那么构成犯罪吗?
根据生活经验,我们时不时听到身边有人自杀的消息,可是应该没听过有人因为自杀,被公安抓起来,被法院判刑吧。
因比,我们可以轻易得出结论:自杀不构成犯罪。
为什么不构成犯罪呢?
因为自杀侵犯的是自己的生命权、健康权,刑法的手不宜伸得太长。
同样的道理,吸毒侵犯的也是自己的身体健康,所以也不适宜入罪。
虽然吸毒不构成犯罪,然而,介绍、引诱、强迫、容留他人吸毒,都是构成犯罪的。
类似的,还有卖淫:卖淫不构成犯罪,然而介绍、引诱、强迫、容留、组织他人卖淫的,则构成犯罪。
■网友的回复
教唆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还有长时间吸毒被社区派出所处理过有档案是要强制戒毒,这样都算入刑
■网友的回复
当他吸毒吸的骨瘦如柴痛不欲生时,就是对他最好的刑
■网友的回复
因为自己吸毒并没有法益侵害啊,害的只是自己,凭什么入刑
■网友的回复
吸毒是个人行为,但吸毒后肇事肇祸,严重危害家庭及社会公共问题,则就将会有司法介入
■网友的回复
先回答你,不会,也不可能,但是可以采取变相方式实现,首先我们要明白一个问题,贩酒并不违法也不犯罪,但是贩毒违法犯罪,且酒驾危害他人,吸毒危害自己,吸毒人员的增长最多的来源于吸毒人员的“无知”,所以最好的遏制方法为宣传,这也是我国现执行的方针“宣传为主,处罚为辅”。既然说的是入刑,那我们来看看刑法中禁毒相关法条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的、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挽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行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以期徒刑。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第三百五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 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 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 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行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恶经恶意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五条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前款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五十六条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七条 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统度折算可以发现入刑的几乎是“会对他人带来不良后果的情况下”,吸毒是对自身造成伤害,并未构成伤害他人的行为,其本质上讲,自身也是受害者,所以从法理上入刑说不通。
从社会的角度上来讲,我国吸毒人员不少,如果入刑的话对监狱系统压力太大,私以为我地采取的集中社区戒毒康复是目前的最优解。
■网友的回复
单纯吸毒的行为,损害的是自己,不足以构成刑事。但多次吸毒可以丢去强戒啊。
■网友的回复
你去了解一下刑法的谦抑性。先挖坑,后面继续答。
■网友的回复
【吸毒为啥不入刑】 你知道强制戒毒吗?其实是一种很不起眼的行政强制措施。但据被强戒朋友说,强戒就是一种生不如死的折磨,还不如把他扔到看守所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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