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小乐』支持老人美容爱自己!但不要忽悠我们,要警惕面膜消费陷阱


随着公众的消费升级 , 医疗美容越来越贴近我们的生活 , 各种激光治疗、护肤项目受到消费者的追捧 。
医疗美容之后 , 消费者往往被推荐使用各种所谓的“械字号面膜”、“医美面膜”(通常标识的产品注册证编号为“×械注准”或者“×械备”等) , 或者被冠以“医学护肤品”的妆字号面膜等 。
这些产品被宣称比普通面膜标准高、功效强、更安全 , 更适合消费者使用 。
现在不只是年轻人用面膜 , 新时代的老人也在追求美丽和时尚 , 保护皮肤 , 让自己看起更有活力 , 是所有人的追求 。
而老人在网上选择化妆品的时候 , 就容易被忽悠!
而且 , 现在不只是老人 , 年轻人上网追求一些新品化妆品时 , 也容易被忽悠 。
咱们经常见的一些说法 , 到底是怎样的才能买呢?怎样选择才好呢?
所谓“械字号面膜”、“医学护肤品”等 , 到底是不是消费者更好的护肤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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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存在所谓的“械字号面膜”
所谓“械字号面膜” , 其实是医用敷料 , 属于医疗器械范畴 。
而医用敷料可以与创面直接或间接接触 , 具有吸收创面渗出液、支撑器官、防粘连或者为创面愈合提供适宜环境等医疗作用 。
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医用敷料 , 可以分为三大类:
外科敷料(分为可吸收和不可吸收敷料)、接触性创面敷料(分为急性创面敷料和慢性创面敷料)、包扎固定敷料 。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 , 医用敷料产品按照风险程度由低到高来划分 , 分别按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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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 医用敷料凡是声称无菌的 , 其管理类别最低为第二类医疗器械;
若接触真皮深层或其以下组织受损的创面 , 或用于慢性创面 , 或可被人体全部或部分吸收的 , 其管理类别为第三类医疗器械 。
那么国产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上市前需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注册;
其次 , 第三类医疗器械和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上市前需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注册 。
最后 , 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医用敷料命名应当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要求 , 不得含有“美容”、“保健”等宣称词语 , 不得含有夸大适用范围或者其他具有误导性、欺骗性的内容 。
因此请注意 ,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根本不存在“械字号面膜”的概念 ,
根本不存在“械字号面膜”的概念 ,
根本不存在“械字号面膜”的概念 ,
医疗器械产品也不能以“面膜”作为其名称 。
您记住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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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妆字号面膜”不能宣称“医学护肤品”
所谓“妆字号面膜” , 即按照化妆品管理的面膜产品 , 指涂或敷于人体皮肤表面 , 经一段时间后揭离、擦洗或保留 , 起到护理或清洁作用的化妆品 。
面膜类化妆品不仅包括面贴膜 , 还包括眼膜、鼻膜、唇膜、手膜、足膜、颈膜等 , 近几年受到了消费者的青睐 , 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化妆品品类 。
根据产品上市前监管方式划分 , 面膜类化妆品分为两类:
第一类 , 上市前需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注册的特殊用途化妆品面膜 , 主要是宣称具有祛斑美白等特殊功效的产品;
第二类 , 上市前需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或者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面膜 , 主要是宣称具有保湿、清洁、滋润等功效的产品 。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规章的规定 , 化妆品不得宣称具有医疗作用 , 其标识不得标注夸大功能、虚假宣传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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