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今天,全国哀悼!讲讲“下半旗”的知识

「全国」今天,全国哀悼!讲讲“下半旗”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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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执甲 , 时代英雄 。你们闻令而动 , 逆行千里 , 毅然赴险 。你们永远是我们心中的英雄 。
今天 , 全国和驻外使领馆将为你们下半旗志哀 。
截至目前 , 天安门广场的国旗下半旗50次以上 , 其中30余次系为中国国家领导人下半旗 , 17次为外国政治人物下半旗 , 1次为南联盟使馆被炸事件遇难采访人员 , 另外3次则是汶川地震、玉树地震和舟曲泥石流的全国哀悼日 。
关于下半旗 , 我们需要知道哪些知识?《国旗法》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为谁下半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规定 , 下列人士逝世 , 下半旗志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
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 , 可以下半旗志哀 。依照本条第一款(三)(四)和第二款的规定下半旗 , 由国务院决定 。依照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 , 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 。
因此 , 《国旗法》的规定只明确了在任的国家领导人逝世时应下半旗 。对于已卸任的国家领导人 , 是否下半旗要由国务院另行决定 。
如何下半旗?
下半旗 , 并不是将国旗降至旗杆的一半处 , 也不是直接把国旗升至旗杆的一半处 。那么 , 如何下半旗呢?
《国旗法》规定 , 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 , 应当徐徐升降 。升起时 , 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 , 不得使国旗落地 。
下半旗时 , 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 , 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降下时 , 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 , 然后再降下 。
“志哀”还是“致哀”?
从文字意义上看 , “致”是送达的含义 , “致哀”就是用语言向别人传达自己对某人某事的哀意 , 传达的对象是确定的 。而“志”是铭记、铭刻的含义 , “志哀”就是以某种方式或活动来哀悼 , 哀悼对象不确定 , 比“致哀”要严重 , 比如:下半旗志哀 。
由此 , 我们可以看出 , “致哀”是专指个别的某一次的哀悼行为 , “志哀”则是集体的大型的表示哀悼的方式 。
下半旗的源起
【「全国」今天,全国哀悼!讲讲“下半旗”的知识】下半旗为当今世界上通行的一种志哀方式 。当某个国家的重要领导人物逝世后 , 以下半旗表示哀悼 。这种做法最早见于1612年 。一天 , 英国船“哈兹·伊斯”号在探索北美北部通向太平洋的水道时 , 船长不幸逝世 。船员们为了表示对已故船长的敬意 , 将桅杆旗帜下降到离旗杆的顶端有一段距离的地方 。当船只驶进泰晤士河时 , 人们见它的桅杆上下着半旗 , 不知何意 。一打听 , 原来是以此悼念死去的船长 。到17世纪下半叶 , 这种志哀方式流传到大陆上 , 遂为各国所采用 。从中不难看出 , 下半旗这一致哀方式自古有之 , 至今已有近400年的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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