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公布疫情封闭管控期间非新冠患者就诊事项

关于鄂州全市疫情封闭管控期间非新冠患者就诊的通告
■鄂州市公布疫情封闭管控期间非新冠患者就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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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封闭管理期间全市非新冠患者正常就诊 , 畅通非新冠患者医疗救治渠道 , 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内就诊
急危重症、肿瘤救治医院:市中心医院
综合医疗服务医院(自3月11日15:30正式开诊):市中医医院、鄂州二医院
血液透析救治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鄂钢医院、鄂州二医院
孕产妇和儿童救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
精神障碍患者救治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优抚医院城东分院、凤凰医院
结核患者救治医院:市三医院
各类患者如有诊疗需求 , 可直接向社区(村)提出就医申请 , 经社区(村)或乡镇防控指挥部同意后 , 由社区(或乡镇)安排专车或自行前往医院就诊;跨区就诊可由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防控指挥部审核后安排就诊 。如遇突发病症 , 可拨打120由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调度车辆转运 。
二、市外就诊
省级(或武汉市)首批救治医院:同济医院、协和医院、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中部战区总医院、武汉市中医院等院本部以及武汉市第四医院东区 。
患者所患急危重症超出我市救治能力的 , 由市中心医院(妇女儿童重大疾病可由市妇幼保健院)出具转诊证明 , 并协调省级(或武汉市)指定的救治医院预留床位 , 社区(村)出具健康证明 , 由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安排转运 。
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与疾控组
【■鄂州市公布疫情封闭管控期间非新冠患者就诊事项】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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