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住两用房的纠纷

谢邀。首先,你先要确定下,房屋的真正的性质,是真正属于商住两用性质,还是仅属于商业性质,只不过开发商将其改为居住,对外称为商住两用。
其次,如果确定为商住两用性质房,那属于合法建设房屋,一般土地形式属于综合用地,土地年限在50年,整个交易环节和正常商品房未有什么区别,可以办理过户等。但在一些其他方面和正常商品房有很大区别,比如商住房不能办理户口落户,缴纳水电物业费按照商业缴纳,比一般房屋高很多,这些都是你需要考虑的。
商住房因为上述存在缺陷,其比正常商品房价格一般低,这也属于正常,如果对方反悔,按照正常商品房维权方式去维权即可。
对于合同的公证,这也是一般人的误解,总以为公证便可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其实公证一般仅对其真实性负责,比如公证保障合同上的字是你签的,而不能通过公证保证房屋就是你的,房屋必须经过登记或者法院来判决,公证是不行的。如果合同上的字的确是对方签的,建议没有必要公证。
另外,如你所述,现在出卖人还未拿到房产证,该种情况你交易过程更需要严谨,设计好合同,这种情况经常发生意外。
最后,如果房屋性质属于商业性质,只不过开发商对外称为商住,该种行为是违法的,该种房屋建议不要购买,现在各大城市正在加紧对该种违法商改住的查处力度,后续的居住及转让都会面临很多的风险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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