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家里有人生病死亡,需要通知警察吗

搬运过来死亡证明的开具方式
死亡证明办理办法是:
(1)正常死亡:人去世后,要取得死亡证明书。在医院故去,由医院出据死亡证明;在家中故去,由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家属持该证明到附近医院保健科换取正式死亡证明。
(2)非正常死亡:包括因意外事故如车祸、工伤、煤气中毒等原因,和非意外事故如凶杀、自杀等原因去世的人。非正常死亡者应由公安部门出据死亡证明。我父亲1987年已去世,现在因办住房继承需出具父亲的死亡证明,父亲原工作单位(湖北轴承厂)已不存在,当时由宜昌地区医院(现中心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在注销户口时已交向阳派出所存档。因事隔多年,现到向阳派出所已无法查找到相关档案资料,到中心医院也无记录可找,人民路的宜昌市社保局我也去查询过,无湖北轴承厂的档案。公证处要求提供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因无记录可查都无法出具,我手中现有由原居住地居委会开具的《知情证明》,还有一本《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领取证》,上面有我父亲参加工作时间、死亡时间、宜昌市劳动局保险福利专用章和湖北轴承厂劳动工资科印章,发证时间是96年8月13日。能不能用我手中现有的资料找哪个部门开具死亡证明?如果不能证明,我应该又去找哪个部门?急盼回复,谢谢!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所询问的“在哪里开具死亡证明,需要什么资料”,现答复如下:
1.死亡证明的出具:公民死亡于医疗卫生单位的,由该医院出具;公民正常死亡且地点不是医院的,由居(村)委会的卫生站(所)出具;公民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由公安司-法-部门出具。
根据您的来信,您父亲于1987年在宜昌地区医院(现中心医院)去世,其死亡证明只能由中心医院开具,而其他单位或部门无权开具。
【如果家里有人生病死亡,需要通知警察吗】 2.死亡证明为一式三份,一份交由医院存档,一份交由派出所注销户口,一份在火化遗体的时候交由市殡葬管理所留存。
根据您的来信,我们无法确认您父亲的遗体是否于1987年经市殡葬管理所火化:如果是,您可联系市殡葬管理所办公室主任,号码为13507203758。市殡葬管理所留存有1987年的相关档案,可以为您查找到当年的死亡证明,供您借用;如果不是,那么民政部门没有能力帮助您解决这个难题,希望您能谅解。给您几个非专业的建议,仅供您参考:1)咨询公证处,根据您手头的居委会《知情证明》、《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领取证》,是否能进行“死亡公证”;2)咨询市卫生局医政科(办公电话为6241840),是否能根据您的资料补开死亡证明;3)咨询律师或相关法律机构,寻求法律帮助。
按照题主的问题中具体的事件: 家里老公杀了有病的老婆,他自己不可以不报警直接说老婆病死了?然后自己带去火化吗?
在家里死亡的话需要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也可以是派出所开具,那么咱们就绕开派出所,让街道办事处来开具,那肯定是要来人视察具体情况的,但是如果死者家属和办事处人员有不可描述的关系的话,一切就变得不好说了,派出所民警我相信会按照流程办事,现在的执法记录仪也都是标配了,不容含糊。
综上所述,题主问的就是在家中非正常死亡能不能绕开派出所来开具死亡证明
答案是可以,前提是和街道办事处有一定的关系,别人也愿意给你保密(接受你的封口费)
流程正确是流程正确,可行度是理论上的
■网友的回复
需要,要开死亡证明
■网友的回复
火化要有死亡证明。
■网友的回复
邀请我干嘛,不过我觉得应该通知吧。其他不说,人口死亡,户口要注销,所以要通知警察。
■网友的回复
法律漏洞比想象中要大,尤其是在普遍实行土葬的农村。真是细思极恐!!!
■网友的回复
需要,楼上说的对火化需要死亡证明
■网友的回复
不知道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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