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借了别人钱,后来他把财产全部给他老婆后离婚了,现在身上已经没有资产了,如果现在起诉他.

蟹妖。非法律专业,仅供参考。从道理上讲,在离婚前,财产和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的,离婚时分割财产,应当是偿还完债务后的净资产才可以加以分割。也可以这么来说,在夫妻关系存蓄期间,尽管钱丈夫一个人借的,但债务是夫妻两个人共同的,夫妻离婚,自行将双方债务转给一个人,另一个人拿走其他财产,这是有问题的。法律角度上讲,除非有特别约定,债务不经债权人同意,是不可以变更债务人的,在此案中,由夫妻双方变成丈夫一人,这是有问题的。债权人,如果没有特别情况,一般是可以不经债务人同意变更的,也就是把债权卖给他人。另一个问题是,当你背负巨额债务时,你是否可以将大额财产赠与他人,或以不合理的低价卖与他人?按我的印象,法律明确规定,一个公司是不可以这样的。个人这样做也是有问题的吧?这种赠与应归于无效。丈夫对弟弟完全是赠与,其实离婚时分割财产,对妻子,也可以从这个角度来看。本案中的妻子和弟弟,很象是销赃,而且很难让人相信他们是善意第三人。时间很关键,过得越久越难追。以上是非法律专业的观点,个人认为值得努力,以上在法理和操作上是否完全行得通,不好说,肯定要一个好律师帮你想办法。当初借钱时,既然是大额,如果能够有低押,夫妻双方共同签借据,再有保人等等,现在的局面会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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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还请参见知友 @李可-集慧智佳 本题下的回答。另,债权人的撤销权,还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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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你起诉执行对方的财产,只能根据你起诉时他的财产情况来说话,他从前拥有后来又转移了所有权的财产,你的起诉无权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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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经常有,在日本泡沫经济崩溃的时候很多公司老板知道自己要破产了,只能把自己的财产转移到妻子名义下,然后辞离婚。这样可以至少让自己老婆孩子衣食无虞,自己去当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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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法司法解释2第二十四条规定,婚内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的举债,一般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是债务人配偶,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属于婚姻法19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因此,涉案债务即便债务人配偶并未在借条上签字,一般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其配偶追偿,这一点在婚姻法司法解释2第二十五条有明确规定。当然,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借出去的钱,被债务人用于婚内共同生活,履行抚养义务、赡养义务的也可以更好的实现上述目的。2、夫妻之间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已经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处置的,债权人也仍然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了连带的清偿责任后,以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条、41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24条、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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