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允许民众交换私房

目前城市民众不少都拥有完全产权的私房 , 民众将这些房屋用来买卖、出租都受到法律保护 , 但是近来由于房产市场不甚景气 , 一手房、二手房的交易都十分有限 , 这种情况在造成了房屋交易减少 。 但是民众当中存在改善、改变住房现状的刚性需求 。 比如 , 我有两套小一点的房屋 , 想要卖出 , 合并成一套面积相对较大的房屋 。 再比如 , 我所拥有的房屋在五环外 , 而工作生活在市中心 , 我想把五环外是小房子调换成市中心一套较小的但更为实用的房屋 。 过去 , 各个城市都存在使用权房互换的市场 , 居民根据自身需要 , 将自己的使用权房和他人的对调 , 不仅法律允许 , 而且国家管理机关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 现在 , 最大的问题是 , 如果我要改善居住 , 换一套房 , 必须将旧有房屋卖出 , 将房屋变成现金以后 , 再用现金去购入新房 , 这种限制 , 增加了民众的税收负担 , 无形之中也使得改善型的买房变得更加困难 , 支出增加 。 房屋变现的过程太过复杂 , 增加了民众的市场风险 , 增加了支出 。 限制了民众自由居住的选择权 。 应当允许民众交换私房 。 民众之间交换私有房屋 , 没有法律限制 , 不违反法律规定 。 民众之间交换私有房屋 , 不但经济 , 而且属于自由交易范围 , 减少交易环节 , 减少交易风险 , 相关房屋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 如 , 我将两套价值分别为100万的房屋 , 与王某一套价值200万的房屋互换 , 不必再将房屋卖出 , 双方商定以后 , 直接办理手续就行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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