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关于抚养费到底咋判真的都按照30%吗

谢邀。如果详细回答题主的几个问题,估计得写上一大篇字。而且肯定的是对于这一大篇字,题主会有更多的问题。而我何苦要在手机上打这么一大篇字呢。所以,还是建议题主当面询问法律专业人士吧。恕我力有不逮,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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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法律规定,抚养费包括必要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应主要根据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和子女实际需要确定,也应当考虑父母实际负担能力。一方未经协商擅自支付必要费用之外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要求另一方分担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补课费、课外兴趣培养费等超出国家规定的全日制教育费用之外的教育性支出,应根据客观教育环境、收入情况、支出数额等因素确定是否属于必要教育费。抚养费计算时依据的月总收入,系指税后年总实际收入按月均计算的实际收入,包括住房公积金、年终奖、季度奖等实际收入在内。
针对抚养费具体数额,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上述第一种方式来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第十条:
抚养费包括必要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应主要根据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和子女实际需要确定,也应当考虑父母实际负担能力。一方未经协商擅自支付必要费用之外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要求另一方分担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补课费、课外兴趣培养费等超出国家规定的全日制教育费用之外的教育性支出,应根据客观教育环境、收入情况、支出数额等因素确定是否属于必要教育费。
抚养费计算时依据的月总收入,系指税后年总实际收入按月均计算的实际收入,包括住房公积金、年终奖、季度奖等实际收入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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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
抚养费支付标准很多人都搞不清,到底应该支付多少。
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对离婚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子女抚养费全部由一方承担,另一方不用承担的约定是否有效,有种观点认为,该约定实际上是排除了另一方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该义务是法定的,且是带有人身性质的义务,所以不能用协议来排除,否则无效。我们认为,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履行抚养义务的方式,但并非是唯一的方式。
抚养义务包括多方面,既包括照顾子女的生活、学习;也包括对子女进行管理、教育。父母承担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仅仅局限于支付抚养费,因为言语上的教诲、书信的沟通,在探视期间与小孩的接触等都能够从不同层面履行抚养义务,婚姻法修正后规定的探视权也起到了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从其他方面履行抚养义务的一种保障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确认了离婚协议中一方负担全部抚养费这一约定的合法性。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无法确定的,可以依照是否有固定收入来计算。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
4、很多人想知道的一次性付清抚养费,要是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的。不具备一次性给付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抚养费,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具体的支付方式自行协商。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判决一次性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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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关于抚养费到底咋判真的都按照30%吗
离婚抚养费https://www.zhihu.com/video/122079075730694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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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关于抚养费到底咋判真的都按照30%吗】 谢邀!
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当地生活水平和父母的收入情况等因素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本内容出自亿律平台刘童伶律师的亿律圈动态,最终意见应以有关事实经具体核实后再行确定,本回答不作为最终的律师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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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来说会根据父母的收入比例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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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根据此条规定,坊间一致认为抚养费的标准为另一方收入的20%~30%,但在实践当中,孩子抚养费的并非完全按照另一方收入的20%~30%来进行计算,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孩子居住地的消费水平、孩子相应年龄的实际需要等各方面综合因素进行判断。
比如王某某和马某某的离婚案件,即使王某某身家过亿,年入千万,如果按照一千万的20%~30%去计算那就是抚养费数额为200万到300万,但养育一个孩子的正常的实际花销是难以达到这个数字的,因此按照这个比例去判决抚养费完全没有必要,抚养费的判决以能够保障孩子健康成长作为标准,以防止离婚其中一方利用孩子来进行经济上的敲诈勒索。
猫哥曾接待过一名当事人,年收入近三百来万,在事业顺风顺水的同时,其婚姻生活却亮起了红灯,女方向其闹离婚,男女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但是对离婚协议的相关条款还没有完全拟定。女方要求男方按照年收入的20%即60万进行给付,并表示这是法律规定的最低数额。经猫哥了解,女方的居住地为某三线城市,消费水平一般,且即使是一线城市,孩子的抚养费也难以达到如此之高的标准。因此猫哥向当事人说明了其并不需要按照20%的年收入来进行给付之后,男女双方又进行了进一步的磋商。最后将抚养费定在了30万元一年。
抚养费可以定期支付,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支付,对于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抵充子女的抚养费。同时离婚的双方也可以通过协议约定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子女的一方承担子女全部的抚养费。在抚养费因外部环境变化而明显不能够维持孩子的健康成长或抚养费数额过多明显不合理时,任意一方亦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的相关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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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伸手党,都这样了还不请个律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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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写几点吧,这种事情最好当面咨询律师,我就一说。起诉离婚的话,男方坚决不离且你在哺乳期一半不支持,需要六个月以后第二次诉。婚内没有抚养费一说。离婚的话抚养费比例一般在百分之20,至于房子应当归男方除非你能举证证明你为房子购买出资多少,这样可以按比例或者给你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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