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小疫苗里的大乾坤( 二 )


强制免疫与市场投放许可程序
值得一提的是 , 在法国进行的疫苗诊所测试 , 必须事先得到法国人员保护委员会(相当于英美国家的研究伦理委员会)的赞同意见 , 以及法国国家药品和健康产品署(ANSM)的授权 。
从法律角度而言 , 依照1989年5月3日编号89-342的欧洲理事会的指令 , 疫苗被视为是免疫性药物的一种 , 就像毒素、血清和过敏原一样 。 因此 , 有涉疫苗的法律领域颇为广泛 , 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健康法、数据保护法、知识产权法乃至宪法等 。 以下笔者就法国、欧盟与疫苗相关的法律规定撷取两点进行介绍 。
其一 , 关于强制性疫苗接种 。 依照法国2017年12月30日的法律 , 2018年1月1日起出生在法国的儿童 , 必须接受11种强制性疫苗接种 。 这些疫苗针对的病毒或疾病分别是白喉、破伤风、小儿麻痹、百日咳、乙型流感嗜血杆菌感染、乙肝病毒、肺炎链球菌感染、C型脑膜炎入侵型感染、麻疹、流行性腮腺炎和风疹 。 对于出生在2018年以前的儿童 , 强制性疫苗接种只有3种 , 即只针对白喉、破伤风和小儿麻痹 。
首次强制疫苗接种方案包括对婴儿在出生后2个月和4个月各进行一剂疫苗注射 , 然后在第11个月时再补充注射一剂 , 以期巩固相关疫苗的免疫能力 。 该类疫苗接种的强制性表现在 , 如果拒绝注射 , 相关幼童将不被允许进入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以及儿童度假村等集体场所 , 而且他们的父母可能会面临刑事罚金 。
值得留意的是 , 法国宪法委员会在2015年3月20日作出的一项决定中 , 认定对幼童实施强制疫苗接种符合健康保护的宪法性要求 。
强制性疫苗接种还适用于医疗专业人员及相关医学/药学专业的学生 , 以保护他们自己和病患 。 具体言来 , 他们必须义务接种防御诸如破伤风、乙肝等疾病的疫苗 。
此外 , 一些从事特殊职业的人员也需接受强制疫苗接种 , 比如实验室员工、兽医、运送病人伤者的工作者、遗体保存工作者、下水道清洁工以及食品行业工作者等 。
关于强制疫苗接种可能导致的医学损害 , 则由法国国家医药事故赔偿办公室以国家团结的名义作出赔偿 。
其二 , 关于疫苗的市场投放许可程序 。 如上所述 , 欧盟法规将疫苗归类为免疫性药物 , 因此和其他药物一样 , 疫苗在被商品化之前必须获得市场投放许可 , 即只有相关机构对其药物品质、有效性和人体容忍度进行评估之后才有可能获得 。 而同样的市场投放许可程序亦需遵循 。
目前 , 欧盟可以实行的相关许可程序有三种 。 第一种是中央化程序 , 由欧洲药物管理局通过其属下的人用药物委员会加以管理及协调 。 该委员会任命两个欧盟成员国作为报告人 , 以评估相关疫苗市场投放许可的申请 。 然后它们将评估报告传送给其他国家以求评价 。 而人用药物委员会向欧盟委员会转达其出具的相关意见 , 由后者作出批准或拒绝市场投放许可的行政性决定 。
第二种是互认程序 , 即由欧盟某个成员国作为参照国所授予的一项市场投放许可 , 被其他将要投放该疫苗的成员国承认 。 该参照国对相关疫苗作出评估并撰写一份评估报告提交给其他有关成员国 。
第三种是去中央化程序 。 其与互认程序原则相同 , 只是相关许可在申请之前不应已被颁给欧盟境内的同一款疫苗产品 。 相关申请许可卷宗也需同步提交给所有欧盟成员国(包括参照国和涉及市场投放的所有成员国) 。
此外 , 疫苗的诊所测试阶段所涉及的个人数据保护问题与疫苗研发相关的专利法问题 , 也是值得探讨和研究的 。
综上所言 , 一剂疫苗看似并不起眼 , 内中乾坤却不容小视 。 当下 , 新冠肺炎疫情仍呈全球蔓延态势 。 对疫苗略知一二 , 或有助于我们理解在其研发、生产到投放市场的背后 , 需要很多人、很多机构付出巨大努力 。
(作者系法国执业律师、法学博士)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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