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保密的分级管理,不该保密的一律网上公开

建议修改《保守国家秘密法》 , 清晰界定国家秘密的范围和边界 ,该保密的分级管理 , 不该保密的一律网上公开 。 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效力低于《保守国家秘密法》 。 建议做如下调整:1.清晰界定国家机密的范围2.只有文件上标明 , 秘密 , 机密 , 绝密的文件才是国家机密 , 除此以外的文件公民没有保密义务 , 一律网上公开 。 3. 该保密的坚决保密 , 分级规范管理 , 升级保密的技术手段 , 确保国家安全利益 。 4.绝密级文件由国家保密局确定 , 机密级文件由省级保密局确定 , 秘密级文件由地厅级保密局确定 。 除此以外 , 任何机构不能随意确定国家机密 。 5.文件上没有标明密级的 , 一律不视为国家机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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