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沈北街道:过河拆桥 野蛮强拆 拒不赔偿

沈阳沈北街道:过河拆桥 野蛮强拆 拒不赔偿我叫杨文博 , 高级农艺师 , 辽宁省民进会员 。 曾经任沈阳市福康源商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后转行灵芝种植 , 因为种植栽培灵芝获得一定的成果 , 在行业内被称之为“东北灵芝王” 。 2009年、2010年、2013年被沈阳市科技局评为“青年科技示范户” , 2014年获得“黑木耳培育方法发明专利” , 2017年获得沈阳市科技局“带动农民科技致富”奖励 , 获得奖金6万元 。。沈阳沈北街道:过河拆桥 野蛮强拆 拒不赔偿
现在我通过媒体披露沈阳沈北新区沈北街道办事处 , 言而无信 , 不遵守协议 , 不分青红皂白 , 强制拆除我承租的灵芝大棚及附属设施 , 给我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 至今没有任何说法 , 一拖再拖的问题 。签定协议 种植灵芝2000年 , 沈阳市沈北新区新城子乡(后更名为沈北街道)政府成立了灵芝种植基地 。 当时新城子乡党委书记 , 接待我时非常客气 , 再三说:“你来吧 , 能挣钱 , 将来灵芝政府帮助卖……”看到新城子乡如此真诚殷切 , 我思考再三后决定转行 , 投身灵芝种植 。2001年9月5日 , 我与新城子乡政府签定土地发包协议 , 在沈北新区沈北街道五五村 , 承包了政府立项的7.5亩灵芝基地 , 承租的土地包括修路及水房所占用的0.164亩(一个大棚负担的面积) , 承租时间为26年 , 协议签定后 , 我投入2.53万元 , 承建了用于生产灵芝的72平方米砖混结构平房 , 房子还是由新城子乡政府负责施工的 , 同时我承建 了3个大棚 , 按着规定我每年按时交付租金 。沈阳沈北街道:过河拆桥 野蛮强拆 拒不赔偿
灵芝栽培种植基地建立后在工商部门申请了营业执照 , 我利用自己多年学到的食用菌栽培知识潜心研究 , 努力探索 , 数次去沈阳农大食用菌专业学习 , 多次到全国各地与同行交流 , 积累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和专业技巧 , 灵芝栽培取得丰厚的成果 。由于灵芝种植的全套流程所有环节娴熟自如 , 几年中几乎每天各地电话不断 , 向我求教和咨询 , 我则不厌其烦毫无保留的将自己的知识传授给他人、因为成为灵芝种植行业内的领军人物 , 先后有《人民日报》、《辽宁电视台》、《中华风采》多家媒体对我进行过采访报道 。沈阳沈北街道:过河拆桥 野蛮强拆 拒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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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河拆桥 野蛮强拆今年3月 , 沈北新区针对许多承包户大棚挪为它用 , 违建现象严重的实际 , 开展“大棚房”整治行动 , 要求恢复设施农业生产 , 对有房无棚、设施不完整的限时恢复设施农业生产 。沈北街道办事处也下发了通知 , 通知要求在4月10日前 , 将温室大棚种植的树木、果树移走 。 我自2001年和沈北街道办事处签定协议 , 取得项目土地和配套用房使用手续后 , 始终认真遵守种植协议 , 在指定的地块上进行灵芝种植 , 从未发生私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扩大占地面积 , 搭建违建房屋等行为 , 我在灵芝种植过程中也未出现过违法违规问题 , 所以我并不担心 , 但是为了把握 , 3月14日我还是到街道办事处进行了沟通 , 一个科长接待了我 , 他明确告诉我说:“你的大棚和办事处有协议 。 房舍还是我们建的 , 不属于拆迁范围 , 你放心吧” 。 可是万没想到 , 20日我在外地接到电话 , 通知我的大棚等设施也列入了拆迁之列 , 我赶紧回到基地 , 找到办事处的杨秋阳书记 , 他显得十分为难和我说:“你的大棚拆除是有点不近情理 , 可要是不拆 , 我的乌纱帽就保不住了……”看样子杨秋阳也知道有白纸黑字盖着公章的协议 , 所以理不直气不壮 , 担心自己的乌纱帽 , 不知其中究竟有何隐情?3月22日一早 , 办事处开始强拆 , 现场来了一二百人 , 铲车、挖掘机、翻斗车齐上阵 , 当时现场负责的跟我说已经研究过了 , 配套用房可以留一间 , 面积24平方米 , 但是你必须签字 , 否则一间也不留 , 无可奈何 , 我只好同意“城下之盟”准备签字认了 , 可是不知道怎的 , 这边正在沟通交涉之时 , 那边却不管三七二十一开始动手拆了 , 不分青红皂白 , 将我的一栋灵芝种植大棚、项目配套用房、112米的金属防护网、80米的围墙 , 以及电表箱、减速机、灭菌培养设备当场全部损毁 , 大棚土壤中的灵芝芽菌也都被破坏、死亡 , 灌溉用的3眼井也被填埋 , 强制采取野蛮手段拆除 , 给我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巨大经济损失 。受自身生长规律和北方气候特点的影响 , 灵芝从5月份才能开始下地 , 而沈北新区“大棚房”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大棚经营者需要在4月25日前完成耕地恢复 。 此次突如其来的强制拆除 , 给我造成了本可以避免的损失 , 灵芝种植项目受到毁灭性打击。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护强制拆除跟我的产业造成无法弥补的破坏 , 剩余的两处大棚只好废弃 。 强拆后 , 我多次找办事处交涉 , 可是一拖再拖, 没有结果 , 后来又同意配套用房恢复36平方米 , 对此我无法接受 。我要求沈北街道办事处赔偿我被拆大棚和配套用房新建所需要的费用;赔偿毁损的灵芝灭菌、培养及发芽设备费用;赔偿灵芝项目土地复垦所需费用;赔偿电表箱、防护网、围墙毁坏造成的损失;依法为灵芝种植项目办理新的审批手续 。由于灵芝生长对日照、气候等条件要求极为苛刻 , 养殖难度高 , 先期投入大 , 回报周期长 , 周边农户先后放弃种植 , 而我是2000年新城子乡成立灵芝基地以后唯一从事灵芝栽培至今的经营户 , 经过多年的努力学习和不断探索 , 付出无数心血和成本 , 终于实现了灵芝种植的稳产、高产 , 所掌握的的灵芝栽培技术在东北乃至全国都居于领先地位 , 也多次得到了党和政府的的肯定和褒奖 , 我还是辽宁省食用菌产品流通协会常务理事 。我的灵芝种植项目每年都创造近百个就业岗位 , 为了带动更多的农民实现脱贫增收致富 , 我还经常到其他地区为灵芝种植户免费提供技术指导 , 带出徒弟和学生就有近百人之多 , 他们掌握了种植灵芝的全套技术 , 通过“传、帮、带” , 规模更大了 , 青出于蓝 , 造福一方 , 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对政府开展整治“大棚房” , 我非常支持拥护 , 但是 , 在我已经取得政府确认的手续 , 并且一直依法依规经营的情况下 , 行政执法部门既未考虑实际情况 , 也未顾及完全可以避免的损失 , 直接对我的大棚及配套设施强制拆除 , 不仅给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 也带来了极大地心理压力和精神恐慌 。沈北基地废弃后 , 由于铁岭地方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支持 , 我已经在铁岭新建了规模更大灵芝基地 , 带动了当地的经济 , 法库县、开原市也有建立灵芝基地的意向 。 我的灵芝种植事业正风风火火 , 蒸蒸日上 。可是回头看沈北新区的遭遇 , 不能不让人感到遗憾、愤懑 , 用梧桐树引来凤凰 , 达到目的后将梧桐树砍了 , 再将凤凰拔毛撵走 , 这样政府的公信力何在 , 又怎么取得效益 , 更谈不上做强做大 , 招商引资必须言而有信 , 不能说变就变 。不久前又一次找到杨秋阳书记 , 他答复还是没有消息 , 不知道要拖到何时……沈北街道办事处必须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 , 依法依规 , 对强制拆除所造成的后果给予赔偿 , 保证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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