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小轿车上天桥:为何只有桥塌人亡才能叫醒他?

近日 , 一段“小轿车开上过街天桥”的视频触发广泛热议 。 视频中 , 一辆蓝色小轿车在过街天桥上行驶 , 被路人制止后 , 不得不倒车退回去(据悉 , 当事男子是为“抄近路”) 。 经核实 , 事情发生在北京海淀区清河附近的一座人行过街天桥上(3月12日下午) 。 目前 , 涉事男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 已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就事论事 , 发生这样的事情 , 扑面而来的舆论 , 肯定是带着愤怒的气息 。 我们暂且不论 , 男子开车上过街天桥会不会影响正常行人的通行 , 但就其行为的“安全风险”来讲 , 也是让人感到无形的后怕 。 好在 , 没有发生大的安全事故 , 也算是一种万幸 。然而 , 不可否认的是 , 这样的行为本身 , 还是带来很大的坏影响 。 从交通规则上而言 , 这明显属于违规行为 , 而且是非寻常性的违规 。 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上而言 , 这就更加触目惊心 。 毕竟 , 在“人行过街天桥”上开车 , 是很容易引发“桥体坍塌”事件 , 造成群体性伤亡的 。说到底 , 在不确定性的危害性上 , 发生和不发生 , 概率问题已经显得不重要 。 重要的是 , 只要存在一定的可能性 , 就要杜绝仅有的侥幸心理 。 要不然 , 侥幸失策之后 , 迎来的必定是万劫不复的悲剧 。 就如前些天 , “泉州市欣佳酒店坍塌”事件 , 据悉 , 房主事前已发现房屋基础沉降和承重柱变形 。然而 , 作为房主却并没有及时止损 , 而是继续侥幸冒险经营 , 直到事故发生 。 坦白讲 , 很多时候 , “侥幸心理”就是这样 , 总以为惨烈不会降临到自己头上 。 于是 , 才会不管不顾 , 为达到自己的目的 , 不择手段 , 肆意妄为 。只是 , 当“侥幸心理”被旁人看破 , “侥幸行为”被规则制裁时 , 侥幸者们才会“如梦初醒” 。 然而 , 惨烈从来不留余地 , 并且也毫无情理 。 所以 , 就“无视规则”的心理和行为 , 我们有必要就惨烈的事实为基础 , 进行一次摸底性剖析 。“公共规则”的存在 , 本是为最大限度地服务更多人 , 保护更多人 。 所以 , 僭越规则本身 , 就是一种伤害更多人的行为 。 就“小轿车开上过街天桥”的结果来看 , 貌似没产生具体的危害 。 但是 , 作为“后怕性”的反思来讲 , 只要桥体的承重不够支撑小轿车的重量 , 很容易发生桥体坍塌或者侧翻 。毕竟 , 这是“人行过街天桥” , 不是“高架快速路” 。 并且 , 在一定程度上 , “这一次”幸运 , 并不等于“普遍性”幸运 。 所以 , 这样的行为自然是要零容忍的 。 因为 , 对于公共是非来讲 , 除却结果导向 , 还要看因果导向 。 只有如此 , 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惨烈的发生 。只可惜 , 规则再硬 , 总会被人性松动 。 “人行过街天桥”不能走“小轿车” , 这应该是常识 , 还算不得交通规则 。 可即便如此 , 总有人要吃这个“螃蟹” , 即便他早已预料到“危险的存在”以及“违规的惩罚” , 还是愿意铤而走险 , 不管不顾 。所以 , 就“侥幸心理”的看待 , 我们还需要更加全面 。 一般而言 , 这两个层面是必须直面的:其一 , 对于可能的危害性后果 , 只影响当事人;其二 , 对于可能的危害性后果 , 害人害己 。 从某种层面上而言 , 公共性的尺度 , 更强调“其二” , 至于“其一”的存在 , 只能算是自作自受 。 人们会去悲悯和同情 , 但是 , 并不会去干涉和制止 。“只影响自己”的侥幸行为 , 我们惯常称其为“作死行为” , 虽然不提倡 , 但是 , 也不好多说什么 。 毕竟 , 人家自己愿意自作自受 , 外人除却看笑话 , 并不能直接介入 。 这其实 , 就跟“自杀行为”一样 , 道德伦理上不认同 , 但是 , 旁人也只能老实的担当“局外人” , 不好过多追问 。“害人害己”的侥幸行为 , 重要的指向是“害人” , 也就是干涉到别人的利益 。 这种情况下 , 肯定是不被容许的 。 所以 , 对于“小轿车开上过街天桥”的事情 , 作为交代性处置 , 也必须要让男子付出代价 。 要不然就会让公共利益陷入被侵害的困境之中 。要知道 , “无视规则”的人 , 很大程度上也知道自己的违规行为 , 并且也知道后果的严重性 。 然而 , 他(她)们为何还是愿意铤而走险 , 就在于僭越规则的过程中 , 可以得到一定的“便利” 。 就比如 , “抄近道”可以省时间 , 甚至可以“省油” 。当然 , 精明人肯定不会去这样算账 , 因为“时间” , “油钱”比起生命来讲 , 简直不值一提 。 于此 , 从事件的是非角度来看 , 所谓的“鸡贼”行为 , 本质上是愚蠢的 。 甚至 , 如果放大这样的愚蠢行为来看 , 就会发现“无视规则” , 最终只能走投无路 。因为 , 我们可以很容易的想象 , 如果所有的轿车都无视规则开上天桥 , 那么“人行过街天桥”的意义就完全失掉 。 这种情况下 , 无论是行人 , 还是车辆都可能陷入一团乱麻 。 而最终的结果 , 可能要比守规则付出的代价多出好几十倍 。只可惜 , “桥塌人亡”可以叫醒“当事者” , 但不一定能叫醒“旁观者” 。 所以 , 悲剧很多时候总是重复上演 , 只不过 , 有的人真的是“侥幸到家” , 而有的人可能等不到被叫醒的时刻 。 于此 , 就“小轿车开上过街天桥”事件中的男子 , 即使被惩罚 , 她总归是幸运的 。毕竟 , 他能活着等到教训的时刻 。 我们可以假设 , 如果他开车上桥后 , 引发桥体坍塌或桥体侧翻 。 那么除却他自己可能受伤或毙命 , 还会导致桥体附近的人受伤或毙命 。 到那个时候 , 谈什么“后悔药” , 说什么“对不起” , 都会显得极其苍白 。不得不承认 , 规则不是知道就行 , 还需要去敬畏才行 。 “侥幸的意义”就如同刀刃上行走 , 可能会不留伤疤 。 但是 , 只要摔倒 , 就意味着“血溅”和“死亡” 。 很多时候 , “危险”和“潜在的危险” , 不在于凶险本身 , 而在于当事者如何面对凶险 , 如何评估凶险 , 这似乎对于常人来讲 , 都是人生的“必修课” 。原创文章 , 谢绝转载 , 首发微信公众号:qingnianxueji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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