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农用地征收补偿标准又让广大农民空欢喜一场

新的农用地征收补偿标准又让广大农民空欢喜一场2019年8月26日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决定 , 新版《土地管理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魏莉华表示 , 原来的《土地管理法》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 按照年产值倍数法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 补偿标准偏低 , 补偿机制不健全 。 新《土地管理法》首次将2004年国务院28号文件提出的“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补偿原则上升为法律规定 , 并以区片综合地价取代原来的年产值倍数法 。为做好新的土地管理法修订后各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工作 , 各地纷纷出台了新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 由按照年产值倍数法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 改为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 , 但是从各地公布的综合地价来看 , 基本上是换汤不换药 , 只是稍微提高了一点点而已 , 与土地管理法关于土地征收补偿政策目的大相径庭 。以安徽省某市最新公布的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收补偿标准为例:修改前: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统一年产值(1930元/亩)的9倍 , 即17370元/亩;安置补助费标准为统一年产值(1930元/亩)的15倍 , 即28950元/亩 。 总计农用地补偿标准为46320元/亩 。修改后:农用地:所谓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为19068.75元/亩 , 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1781.25元/亩 , 总计农用地补偿标准为50850元/亩 。总计每亩补偿标准仅仅增加了4530元 , 对于“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立法原意来说 , 简直是杯水车薪 , 原以为新的补偿政策会大幅度提升补偿水平 , 保障失地农民的生活 , 但恐怕新的政策又让8亿农民空欢喜一场了!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