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减免#重磅!北京中小微企业2至6月社保单位缴费全部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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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北京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 , 明确自今年2月起 , 本市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 这一政策将惠及全部参保单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 , 预计全年将减负500多亿元 。 市社保中心同时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和办理缓缴有关事项的通知》 , 明确了办理流程 。

大型企业三险单位缴费减半

对本次国家制定出台的社会保险费用阶段性减免政策 , 本市将顶格执行 。 在2020年2月至4月 , 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 均减半征收 。 也就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 , 分别由16%调整为8% , 以及由0.8%调整为0.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照现行费率的50%计算 。 三项社保费用个人缴费部分不减 。

2020年2月至6月 , 对中小微企业(包括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特殊类型单位 , 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将全部免征 , 个人缴费部分不免 。

需要提醒大家 , 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或人员中 , 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 , 以及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 这三类单位(人员)应缴社保费将按照正常的业务流程扣缴 。 其中 , 因春节假期调整和疫情影响 , 未成功扣缴1月社保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包含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 , 无须申请 , 均可以延长至3月底缴费 。 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期间出现因缴费不成功导致缴费中断的人员 , 可以补缴 , 不视为断缴 。

企业类型划分无需用人单位操作

据了解 , 为提升服务效率 , 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申请 , 自动享受减免政策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将协作配合 , 以统计和税务数据为依据 , 共同做好企业类型划分工作 。 部分无法划型的企业 , 将依据参保人员等指标 , 结合行业特点进行类型划分 , 无须企业进行操作 。

企业可于3月9日起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查询适用减免政策的情况 。 如果对划型结果有异议 , 应在3月底前向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 同时提交2019年本单位所属行业、营业收入、资产总额、2019年12月实际从业人数等材料 , 按规定进行复核确认 。 原则上 , 参保企业类型一旦划定 , 政策执行期间不做变动 。

困难参保单位可缓缴社保费

对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 , 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 还可以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 。

一是参保单位确认并承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 , 最近一月营业(财务)收入与2019年4季度月均营业(财务)收入相比下降50%以上(企业单位数据按照上报税务部门口径 , 其他类型单位数据按照会计报表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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