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制假售假...江苏通报疫情防控期间第六批违法典型案例( 四 )

  2月5日 , 泰州市高港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对泰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 , 发现该公司经营的淘宝店铺XX生物科技 , 从1月31日开始销售一款棉布口罩 , 该款口罩的销售网页上使用灭菌级以及防雾霾-防沙尘-防病菌-抗过敏的宣传字样 , 当事人未能提供该款口罩具备上述功能的证明材料 。

  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构成《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所指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 。 泰州市高港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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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兴化市市场监管局查处

  

某服饰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

  

和销售过期口罩案

  1月29日 , 泰州市兴化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 , 对泰州某服饰有限公司进行检查 , 发现该店从1月24日以4.8元/只的价格通过网络购进口罩6000只 , 随后在其淘宝店铺上以6元/只的价格对外销售 , 该批口罩外包装上英文显示的生产日期为2009年10月 , 有效期至2012年10月 。 为提升商业信誉和获得更多的交易机会 , 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 , 该公司在其淘宝店铺网页上对外宣传其销售的口罩为KN95口罩防病菌一次性防尘透气防雾霾防毒防非典型 。 截止案发之日 , 上述口罩已经全部对外销售完毕 , 货值金额为36000元 , 获利7200元 。 2月2日 , 执法人员将消费者退回的5000只口罩予以扣押 。

  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和《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 构成虚假宣传和销售过期口罩的行为 。 泰州市兴化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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