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国人居留权立法方面的基本判断

部门利益必然大于整体(国家、民族、民众)利益 。道理很简单:1、立法是必须的 , 因为该事项方面确实需要规范 。2、相关的法律内容是对应的执法部门自己制定的 , 虽然程序上也必须获得通过 。3、通过后的法律是由该部门自己来执行的 。4、该部门趁机扩权的冲动是天然的 , 也是永远杜绝不了的 。5、目前我们没有任何机制可以预防以及纠正该部门赋予自己过大的权力 。最后的结果必然是该部门通过扩权在之后执法过程中吃香的喝辣的 。虽然该部分利益扩大了 , 也通过法律保障了 , 但整体(国家、民族、民众)的利益却没有保障到 , 被丢失了 。显然 , 这样的实际结果属于普遍的情况 , 而不仅仅是指外国人居留权方面的立法 。 因此 , 我的基本判断:部门利益必然大于整体利益普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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