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哨人与公民意识

吹哨人这一概念起源于英国警察履行职责时的一种行为 。 警察发现违规或犯罪行为立即吹响口哨 , 制止或者警示 。 这是吹哨人的基本内涵 。 可以说这种现象由来已久 , 人们看到不正当的行为 , 喝止 , 劝阻 , 就是它的最原始状态 。 但作为一种公民意识的自觉体现 , 则集中体为美国《吹哨人保护法案》(以下简称法案)的问世 。 它的意义在于 , 当公职人员、政府或者企业在谋求某种功利时 , 违背常规 , 甚至违背法律 , 而这时常常只限于相关人员 , 或行内 , 或系统内人员才知情 , 这种知情又和知情人利害攸关 。 是公之于众 , 还是明哲保身隐忍不发呢?这是一个两难选择 。 隐忍不发 , 有它的合理性 , 至少是合情的;公之于众 , 肯定就是公民意识的表现 , 其意义也远超英国警察纯粹的职务行为 , 实现的则是公民的责任和觉悟 。 法案的直接诱因就是著名的水门事件 。 1972年是美国的大选年 , 鉴于上届选举与对手差距不大 , 为确保胜选并胜得更风光 , 在任总统尼克松派他的司法部长辞职专任选举事宜 。 专任者想了些办法 , 其一就是在对手机关里安装窃听器 , 我记得偈是收买两个古巴偷渡者夜间潜入对手选举总部实施 。 两名古巴人安装完成 , 进行得也异常顺利 , 但离开时不小心弄响警报器 。 因为跑得快 , 警察没有抓到什么把柄 。 又偷渡者拿钱走人 , 泥牛入海 , 司法部门查不出结果合情合理 。 应该说这事到此就画上句号了 , 自然尼克松以现任的优势高票当选也自然而然 。 但时任美国联邦调查局副局长的马克 , 费尔特却陷入两难 。 从调查进展看 , 虽找不到作案人 , 但相关线索不少 , 且所有都指向现任总统 , 这就是为难处 。 是向社会披露实情 , 还是维护总统权威呢?从人情上讲总统是国家的象征 , 更掌握着大量的资源 , 讨好他好处说不尽 。 从法理上讲 , 总统是人 , 是人就有错 , 有错承当责任与老百姓同罪 , 这道理也是明确的 , 且还社会一个公道 。 费尔特三思之后选择了后者 。 他秘密联系了《华盛顿邮报》将事实公之于众 。 最后 , 迫于法律、媒体和社会舆情 , 尼克松下台 。 为了保护吹哨人 , 美国国会通过了《吹哨人保护法案》 , 这就是法案的由来 , 可见也是文明的一个进步 。 其社会意义在于 , 它和美国宪法人权法案一起 , 保护了吹哨人 , 保护了媒体 , 既更有力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 使社会风气更清洁 , 官员更遵纪守法 , 使人们敢说话 , 能说话 。 同时尼克松也有可圈可点处 , 作为政府首脑和三军统帅 , 他们没有抓住权力不放 , 或调动军队宣布国家处于紧急状态 , 而是黯然认输 , 便美国避免了一场危机 。 这也是法案能出笼的条件 。 对于新近辞世的年轻的李文亮医生在朋友圈里警醒疫情 , 客观上起了报警的作用 , 促成了社会的警醒 , 被称为吹哨人 , 有人认为是误会 。 这个说法有些残忍 。 大众在生死存亡关头 , 怎么会错认恩情 。 当有关人士隐瞒疫情 , 指鹿为马 , 更多的人了解实情为了生计 , 看着船沉不说话 , 一个说真话的人不是吹哨人是什么?如果不是 , 那就只有等着洪水淹没头顶了 。 如此更显得唤醒众人之无量功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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