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寒冰:紧急呼吁依刑法严惩截留口罩等犯罪行为

最近 , 全国人民在努力与新型冠状病毒做抗争 。 在苦难和挑战面前 , 海内外的中国人 , 万众一心 , 有钱的出钱 , 有物的出物 , 有力的出力 , 展现出可歌可泣的精神面貌 。 但是 , 在抗击新型肺炎的过程中 , 也出现了一些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 肆意截留、侵占、窃取口罩等医疗物资就是其中最引世界瞩目也最恶劣的一个丑恶现象 。

时寒冰:紧急呼吁依刑法严惩截留口罩等犯罪行为

海外的爱国人士 , 通过各种渠道 , 筹措资金 , 想方设法往国内寄发、捐赠的口罩等医疗物资 , 被一些地方政府甚至被个别海关工作人员(在地方政府的要求下)肆意截留、侵占、窃取 , 这种做法极其恶劣: 其一 , 这是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的犯罪行为 。 其二 , 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捐赠者和爱国人士的善意 , 以后如果遭遇灾难 , 如何让爱国人士再有热情继续捐赠?继续伸出援手? 其三 , 这种犯罪行为向国际社会展现了一幕幕肆意践踏法律的卑劣闹剧 , 为我国依法治国的形象严重抹黑 。 其四 , 这种恶劣做法 , 严重影响我国万众一心与疫情做抗争的大局 , 贻误资源配置的效率 , 也容易挫伤民众的勇气和团结精神 。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 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 ,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 , 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 而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明确规定:“盗窃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 , 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对照法律可知 , 一些地方政府官员或个别海关工作人员 , 截留、侵占、窃取的口罩等医疗物资的金额 , 已经达到了“数额特别巨大” , 根据刑法规定 , 应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而现在 , 个别地方政府或者个别海关工作人员肆意截留、窃取口罩等医疗物资 , 仅仅是被免职处理 , 甚至仅仅是“政务记过处分” , 这种以行政处理取代法律惩处的处理结果 , 不足以制止这种愈演愈烈的犯罪行为 , 且是对法律的公然蔑视 , 在国际上的影响极其恶劣 。 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 , 违法犯罪 , 就应当依法严厉惩处 。 这既是我国抗击新型肺炎的需要 , 也是维护我国在国际上的形象的需要 。 在万众一心抗击新型肺炎的当下 , 更需要严刑峻法 , 确保邮政的安全、畅通 , 确保捐赠人、寄件人的合法权益 , 确保资源的高效配置 。 因此 , 本人呼吁司法机关在危难时刻 , 以法律的刚性 , 阻止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的继续 , 对那些截留、侵占、窃取口罩等医疗物资的犯罪人员 , 以法判刑 , 维护我国法律的尊严 , 维护当下的社会秩序 , 维护我国依法治国的形象! 于2020年2月10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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