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4( 二 )

17

日 , 不得提前返校 。 处于湖北等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的师生、员工请等待通知再返校 。 各校落实好留校以及已返校师生的疫情防控措施 。

  

  

4.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 , 市民应减少出行 , 不参加集聚性活动 , 做好居家环境卫生 , 出入公共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 , 对不听劝阻的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

  

  

5.

对湖北等疫区来

(

)

宿人员 , 在车站、码头、国省道、高速公路口等一律依法进行检疫查验 , 并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

14

天等措施 。

  

  

6.

凡有两周内湖北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史的 , 必须主动到交通检疫点或居住社区居

(

)

委会进行健康申报和体温检测 , 做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 。 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 , 必须戴好口罩 , 到就近医院指定门诊诊治 。

  

  

7.

关闭部分交通路口 , 并对开放交通路口实施集中检疫查验 , 具体措施由市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公布 。 市内公共交通将减少发车频次 。

  

  

8.

一律停止集市、集会 , 以及其他聚集活动 。 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 , 已订餐的应尽快取消或延期举办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不组织或不参加聚餐、聚会活动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