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孟晚舟案引渡庭审第3天:检控方陈述银行欺诈

当地时间1月22日 , 华为财务总监孟晚舟的引渡听证进入第三天 , 代表检控方的律师开始做陈述 。 在此前1月20日和21日的听证 , 代表孟晚舟的律师团队为她做没有双重犯罪的辩护 , 说汇丰银行遭受的经济损失都是因为美国对伊朗制裁法令所导致 , 但加拿大没有制裁伊朗 。 而法官的一系列提问质疑了辩方背后的逻辑 。 1月22日进入引渡听证第三天 , 由代表检控方的律师进行陈述 。 开庭后 , 检方律师弗雷特陈述 , 他首先回应辩方所说加拿大没有对伊朗的制裁令问题 , 表示所指控的行为才是案件的实质 。 孟晚舟的误导行为 , 使得汇丰银行继续向华为提供银行服务 , 带给汇丰银行面临经济损失的风险 。 然后他引用有关案例法来论证 , 孟晚舟向汇丰银行撒谎的行为 , 不论是否有制裁法 , 显而易见 , 都是欺诈 , 这是该案的实质 。 弗雷特说 , 从汇丰银行所受的风险来看 , 是声誉风险 。 而辩方忽略了银行承担的声誉风险问题 , 只说到了跟制裁令有关的常规风险 。 检方认为辩方是“故意避免”分析所指控的孟晚舟对金融机构的行为所带来的其它类型的风险 。 他具体说 , 汇丰银行看到新闻报道后在2013年联系华为 , 星空公司(Skycom)在伊朗做生意 , 而孟提供虚假保证 , 指华为已不再持股星空公司 。 从而把汇丰银行置于处理与伊朗有关的交易中 , 因而面临严重的声誉风险 , 因为该银行已经因为曾在利比亚开展业务而被控 , 已经是在与检方达成延期起诉协议的情况下继续营业 。 弗雷特说 , 这并不是一个复杂的案子 。 为获得银行服务而向银行撒谎 , 给银行带来受损害的经济风险 , 这就是金融欺诈 。 中午孟晚舟离开了法院 。 听证程序将在明天继续 。 引渡听证本周一(1月20日)正式在加拿大卑诗省最高法院进行 。 本周引渡听证的焦点是关于孟晚舟是否是双重犯罪 , 美方起诉孟晚舟犯下银行欺诈等四项罪 , 所指控的孟晚舟以虚假陈述误导汇丰银行并使该银行遭受经济损失的行为 , 按照加拿大的法律衡量 , 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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