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障口罩等商品价格稳定

  中新网1月22日电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2日发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书》 , 要求保障与预防疫情相关的口罩等商品价格稳定 , 不得捏造、散布涨价资讯 , 哄抬价格 , 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 , 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

  近期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 , 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 保障与预防疫情相关的口罩等商品价格稳定 ,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於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北京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於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 , 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 , 加强价格管控 , 稳定价格水平 。

  (二)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 , 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 。 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 , 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

  (三)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 , 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的价格手段 , 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

  (四)不得相互串通 , 操纵市场价格 , 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 。

  (五)不得捏造、散布涨价资讯 , 哄抬价格 , 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 , 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

  (六)除生产自用外 , 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 , 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

  (七)各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 , 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 。 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 , 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

  (八)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 , 操纵市场价格 。 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 , 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

  北京市场监管部门已部署开展全面价格监管工作 , 严肃查处借疫情防疫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资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 。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拔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 一经查实 , 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 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 , 将公开曝光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