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1年前4家国际投行同时遭罚!1年保荐牌照吊销期限未到,香港证监会为何提前撤销瑞银处分

[保荐人]1年前4家国际投行同时遭罚!1年保荐牌照吊销期限未到,香港证监会为何提前撤销瑞银处分
文章图片

财联社(采访人员 , 万佳丽 上海)讯 , 香港证监局消息 , 1月14日撤消有关UBS Securities Hong Kong Limited(UBS Securities Hong Kong)暂时不得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的上市申请担任保荐人的处分 。
UBS AG及UBS Securities Hong Kong(统称为UBS)在2019年3月14日受到处分 , 原因是它们在担任三宗上市申请的其中一名联席保荐人时没有履行其责任 , 而证监会针对它们的其中一项纪律行动是将容许UBS Securities Hong Kong担任保荐人的牌照暂时吊销一年 。
而之前UBS被香港证监会暂时吊销保荐牌照一年 , 是因为去年的一则处罚 。
2019年3月14日 , 香港证监会对瑞银、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美银美林远东公司和渣打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渣打证券")做出重罚 。
其中 , 对瑞银的处罚最重 。 因保荐人缺失 , 对瑞银集团(UBS AG)及瑞银证券香港有限公司(UBS Securities Hong Kong Limited)作出谴责 , 并处以罚款3.75亿港元;暂时吊销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的牌照 , 为期一年 。
调查发现 , UBS没有就中国森林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森林")业务的多个核心范畴作出合理尽职审查 。 因此 , 香港证监会暂时吊销岑天的牌照 , 为期两年 , 由2019年3月14日起至2021年3月13日止 , 原因是他在负责监督中国森林上市申请的执行工作时 , 没有履行其作为保荐人主要人员的监督职责 。 香港证监会亦发现 , UBS在中国森林的上市申请中所犯的缺失 , 可归因于岑身为保荐人主要人员在履行其监督责任上疏忽职守所致 。
一年未到 , 香港证监会为何提前撤销当初的处分?
香港证监会表示 , UBS已按协定委聘独立的检讨机构并与该机构合作 , 检讨有关其进行保荐人业务(相关范畴)的政策、程序及常规 。
【[保荐人]1年前4家国际投行同时遭罚!1年保荐牌照吊销期限未到,香港证监会为何提前撤销瑞银处分】该检讨机构已对UBS的加强管治程序(由接纳保荐人的任命至上市申请人上市)进行为期十个月的检讨 。 该检讨机构的结论是 , UBS在相关范畴的管治及监控程序大致上设计良好 , 及其评价已考虑到多项主要监控措施 , 包括:
在第一道防线内设立程序、检讨、管治及监察框架 , 以支持交易团队在相关范畴遵守规定 , 及利便进行有效的管理监察;制定政策以订明适用于保荐人业务第一道防线的监控职能的特定职责 , 当中包括素质保证、监控监察及测试 , 以及事件汇报及上报 , 确保在执行上市工作时符合内部及监管的规定和期望 。
具有足够及适当的平台 , 以便将在整个交易周期所识别的重大事件上报 , 从而透过特定授权与职位高于保荐人主要人员的管理层(包括核心职能主管)进行讨论;独立的第二道防线(即合规及营运风险职能)可充分地参与其中 。
设有一项由内部审计组所设计及执行的审计方案作第三道防线 , 而该内部审计组能够适当及充分地履行其职责及进行年度评价 , 确保UBS及其系统和监控措施均持续有效并符合相关的监管规定 。
作为检讨工作的一部分 , 该检讨机构亦审视了UBS在最近期的两宗上市申请中的保荐人工作(分别已于2017年及2018年完成) , 并认为UBS在该两宗上市申请中已执行上述的监控措施 , 及在履行其保荐人职责时 , 已按照相关的法律及监管规定进行足够和有效的尽职审查 。
香港证监会决定撤消有关UBS Securities Hong Kong暂时不得担任保荐人的处分 , 是因为香港证监会已评价该检讨机构对UBS的检讨结果 , 包括向该机构取得支持其检讨结果的文件 , 以及要求该机构解释为何得出UBS具备足够及有效的管治框架及监控程序的结论 。
香港证监会希望明确指出 , 在评价UBS的个案中所采纳的标准等同于所有持牌保荐人应采纳的标准 。 此外 , 所有持牌保荐人必须明白 , 监管规定是否获得遵循 , 最终取决于公司在执行所有有关首次公开招股的任命时 , 能否在实际的情况下有效地应用及实行该等监控措施 , 而这需要管理层密切的关注及监督 。
UBS自2009年起一直加强有关其进行保荐人业务的系统及监控措施 。 截至2018年 , UBS的加强措施范畴包含证监会关注并引致其在2019年3月14日作出针对UBS的纪律行动的主要范畴 , 即UBS在与上市申请人的客户及供应商进行尽职审查访问时的作业手法;对上市申请人的重大资产进行的视察;及备存纪录 , 以显示UBS如何核实受访者的身份 , 进行访问的地点 , 以及所视察的重大资产是否存在及其整体状况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