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准确把握袭警犯罪立案追诉标准 助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本报北京1月10日电(全媒体采访人员徐日丹)公安部1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 , 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相关情况 。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高景峰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 检察机关会认真执行《指导意见》 , 准确把握相关立案追诉标准 , 助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 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生活安宁中发挥积极作用 。

  “袭警违法犯罪不仅直接危害执法民警个人的人身安全 , 而且很容易造成‘破窗效应’ , 损害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 降低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 , 袭警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 ”高景峰介绍说 , 近年来 , 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 , 2016年至2019年 , 以妨害公务罪共批准逮捕41682件51658人 , 提起公诉59775件79024人 , 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就属于袭警违法犯罪行为 。

『袭警』准确把握袭警犯罪立案追诉标准 助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高景峰指出 , 《指导意见》第一条明确规定了袭警犯罪的入罪标准 , 从法律层面进一步构筑了保障民警依法履职的防线 。 检察机关在办理袭警犯罪案件时 , 要依照以下情形 , 把握立案追诉标准:一是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 , 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 , 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二是实施打砸、毁坏、抢夺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 , 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 , 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三是虽未实施暴力袭击 , 但以实施暴力相威胁 , 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 。

『袭警』准确把握袭警犯罪立案追诉标准 助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高景峰进一步解释 , 第一、二种情形主要打击对执法民警的人身实施攻击或者强制的行为 , 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规定 , 以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 。 第三种情形主要打击对执法民警以杀害、伤害、损坏名誉等相威胁的行为 , 虽然没有对民警实施暴力 , 但也可以适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 以妨害公务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需要注意的是 , 醉酒的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的 , 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教唆、煽动他人实施袭警犯罪或者为他人实施袭警犯罪提供工具、帮助 , 构成共同犯罪的 , 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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