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教育公司收学费“跑路”,坑了消费者还让新老板“背锅”( 三 )

公司若已破产 只能排队等待清偿

当下很多行业在经营时 , 都倾向于通过预付费模式提前收取消费者的钱款 , 并通常会承诺给这些长期客户各种优惠 。 除了教育机构外 , 健身房、美容院、洗车行等行业也是预付费的重灾区 。

而在诸多被媒体曝光的案例中 , 有些门店明知经营不善仍然大肆销售五年期甚至是十年期的会员卡 , 其中还不乏全国连锁的知名企业 。 有些商家则干脆就是为了圈钱而开店 , 开业几个月 , 收取一波预付款后就关门大吉 。

葛磊律师告诉采访人员 , 如果刘某“跑路”后直接将公司进入破产清算 , 家长们支付的预付款则会被归于公司的普通债权 。 公司只有在先以自有财产清偿了破产费用、人员工资、税费后 , 剩余钱款才轮到普通债权人进行分配 , 这对消费者维权是极为不利的 。

在现行法律中 , 仅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 , 经营者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 , 应当按照约定提供 。 未按照约定提供的 , 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

但这仅是在公司依然存续时 , 双方发生纠纷时的处理依据 。 而对于商家预付费的监管 , 仅有商务部出台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予以规制 , 而该办法只规定了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的存管资金比例 , 其他小商家的经营状况并没有得到相应监管 。 没有存管资金账户 , 就很难在商家“跑路”后即使弥补消费者的损失 。

中国消费者协会曾于2018年发布消费警示称 , 目前预付式消费纠纷追回损失非常困难 , 提醒消费者要谨慎办理预付卡 , 确认自己是否真的长期需要此类服务 , 不要贪图高折扣或者轻信商家的销售话术 。 同时降低预付额度 , 缩短使用周期 , 综合考虑商家情况 , 并尽量签订书面协议 。

房山法院供图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采访人员 刘苏雅

编辑 王海萍

流程编辑 刘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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