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教育公司收学费“跑路”,坑了消费者还让新老板“背锅”( 二 )

20多笔“债务”在身 , 李某的公司被迫推迟开业 , 他找到了房山法院执行局 , 表示愿意主动先将公司背负的相关债务履行完毕 。 “我前期投入那么大 , 只能是继续把公司经营下去 , 所以决定先把这笔钱垫上 。 ”

考虑到客观情况 , 房山法院执行局高华峰法官也对案件申请人进行了调解工作 , 每人都作了数百元的让步 , 最终 , 李某共需要承担10.1万元的返还责任 。 2019年12月6日 , 李某将这笔款项全数交到了房山法院执行局 , 随后 , 家长们也依次领取了“退还”回来的学费 。


消费者@教育公司收学费“跑路”,坑了消费者还让新老板“背锅”

消费者@教育公司收学费“跑路”,坑了消费者还让新老板“背锅”。“开始确实觉得自己很冤 。 ”李某坦承 。 但随着事情慢慢发展 , 他发现自己对企业相关法律了解不够成熟 , 导致在没有做好前期调查的情况下 , 就盲目收购公司 , 引起了后续的麻烦 。

李某称 , 中介公司曾向他承诺 , 如果公司在变更后又出现老债务 , 应由前法定代表人刘某承担责任 。 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 , 消失多时的刘某终于再次露面 , 并与李某达成了协议 , 原公司对教师拖欠的4万余元工资李某无需再垫付 。 而李某已经垫付的退费刘某也打了欠条 , 承诺将陆续偿还 。

收了钱就“跑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高华峰法官告诉采访人员 , 由于涉案公司本身依然存续 , 案件的被告方和赔偿主体均是这家公司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 若仅仅是公司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 , 并不影响公司继续承担债务 。 也就是说 , 新任法定代表人接手公司 , 也就接手了公司全部的债权、债务 。

不少消费者会认为 , 公司一旦改头换面 , 找不到原来的老板 , 之前预存的费用就无法退还了 。 但事实上 , 只要公司本身没有注销 , 便依然要履行与消费者签订的生效合同 。 也就是说 , 此种情况下消费者如果要求继续在门店消费或者要求退费 , 新任法定代表人仍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 。

消费者@教育公司收学费“跑路”,坑了消费者还让新老板“背锅”。且盈科律师事务所葛磊律师指出 , 本案中涉案公司的性质是个人独资企业 , 如果李某不能证明其个人财产与公司分离 , 公司账上又没有可用的财产 , 他甚至还要以个人财产承担公司的赔偿责任 。

对于李某来说 , 清偿债务是躲不过去的选择 。 虽然他强调自己在公司转让时中介给了他无需支付旧账的承诺 , 但高华峰法官表示 , 即使两任法定代表人之间签署了协议 , 约定全部债权债务都由原法定代表人承担 , 其也不具有对外的效力 , 法院执行的主体依然是李某 。 如果事后刘某没有履行协议 , 李某也可以另行起诉解决 。

“我当时都不抱希望了 , 就是起诉一下 , 走个流程 , 没想到钱真能拿回来 。 ”一位孩子妈妈在接到法官的领款通知时十分意外 , 她没想到法官在短短一个月内 , 就把孩子的学费追了回来 。

李某的担当出乎了家长们的意料 , 但其实他也是这件事的受害者 。 对于家长们来说 , 幸运的是刘某并没有选择注销公司 , 而是将公司股权整体出售 。 而如果公司已经办理了注销 , 家长们的维权恐怕就不再会这样顺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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