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0万元存款不翼而飞!银行为“甩锅”伪造证据( 二 )

1580万元存款不翼而飞!银行为“甩锅”伪造证据

历时5年 拉锯战终落幕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阿拉沪银行返还1580万元存款并赔偿相关利息等费用 。 宣判后 , 阿拉沪农商村镇银行不服 , 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2017年7月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裁定 , 认为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一致 ,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阿拉沪银行不服二审判决 , 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24日作出最高法民申4099号民事裁定 , 并指令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 云南高院于2018年5月7日受理后另行组成合议庭 , 2018年6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

1580万元存款不翼而飞!银行为“甩锅”伪造证据

2019年7月8日 , 云南高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 目前 , 案件已经执结 , 所涉款项已全部执行到位 。 云南师范大学金融法学教授聂德明在接受央视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本案的关键点在于董某的行为究竟是原告郑女士主张的董某代表银行做出的职务行为 , 还是被告银行主张的董某接受郑女士委托做出的代理行为 。 由于储蓄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是银行和郑女士 , 银行没有按照重大事项“一岗双人”的内部控制的监管要求尽到对郑女士1580万元的妥善保管存款的义务 , 应当赔偿郑女士的损失 。 (文/田雨棣) 专家提醒 遇到类似经济往来 要有防范意识和证据意识 保留好相关的票据、单证 这样一旦发生经济纠纷 便于法官查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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