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在线吃播、直播带货……@扬州年轻人,想当李佳琦,得留神这( 二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在某平台上 , 不少人会出售自家种植的水果、自制的鱼丸等 , 尤其是自制食品 , 入门门槛十分低 。 而一些直播平台 , 已对普通网民开放了直播权限 , 几乎任何网友都可在线做主播 , 而网红主播也不再是过去那样的高端行业 。 但所售的商品究竟是真是假?除了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外 , 还需要消费者用心鉴别 。

  

【提醒】

  想做网红直播带货

  以下几点要留神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解释 , 以化妆品为例 , 市场上的品牌琳琅满目 , 价格有高有低 , 质量也是参差不齐 , 效果也不是在短时间内就能看出来 。 一些不良商家抓住这一特点 , 生产一些劣质产品 , 没有好的效果 , 但也不会破坏皮肤 。 商家雇佣网红在直播平台大肆宣传 , 吸引网友购买 。 但是 , 对于这种虚假宣传行为 , 网红们是否应承担责任呢?答案是肯定的 。

  不少年轻人踊跃进入网红主播行业 , 但其实想要做网红主播 , 在带货这一关可是马虎不得 , 必须遵循以下几点 。

  

相关网红在带货时 , 要有一定的分辨力

, 不能什么产品都接 ,

要遵守法律法规 , 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 一方面要保证广告宣传用语 , 是契合产品本身事实的;另一方面 , 由于网络直播缺乏后续审核保障 , 所以在正式直播之前 , 一定要做好相应的审核和验证 。

  专家提醒 , 想要做主播 , 必须坚持这两点:

网红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产品代言

。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 , 应当依据事实 , 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

  此外 ,

网红应当对其代言的伪劣产品承担责任

。 广告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广告代言人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 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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