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遭城管队长放高利贷 借55万竟要还100多万

江苏龙网:

  所谓高利贷 , 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 , 在我国目前的制度下 , 年利息超过百分之三十六 、月利息超过百分之三都属于高利贷 , 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 经营高利贷达到一定数量和数额 , 就涉嫌违法犯罪 。 近期 , 南京市民傅先生因为一次借款意外 , 陷入了高利贷的漩涡无法抽身 , 而且借钱给他的人竟然还是一个城管队长 。

  【10个月:借55万元 , 还100多万! 皮草店老板叫苦不迭】

  傅先生原本做皮草生意 , 今年年初 , 因为要还掉银行贷款然后再从银行贷款 , 所以急需一笔资金来周转 , 经人介绍找到了陶某 。

  2019年2月23日下午 , 傅先生向陶某借了50万元 , 当时的口头协议是月息百分之十五 , 2月23日到3月23日借一个月 。 傅先生当时拿到手42.5万元 , 已经把15个点的砍头息扣了 。 下面每个月是百分之十的利息 , 50万元每个月5万元利息 。

南京市民遭城管队长放高利贷 借55万竟要还10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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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利息超过高利贷标准的3到5倍 , 但傅先生觉得如果按照自己的预想 , 并不会出问题 。 可最终他的预想还是落空了 。 钱进入银行之后 , 银行贷款卡住了 , 钱借不出来 。 今年5月前后 , 傅先生又向陶某借了5万元 , 月利息涨到了百分之二十 , 每个月总共需要向陶某还的利息是6万元 。 傅先生说 , 从2月份至今 , 他已经陆陆续续向陶某支付了四十多万元 , 甚至还打了一张6万元的利息欠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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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月份到10月3日 , 傅先生还了四十多万元 。 现在陶某要求把55万元本金全部还清 , 加上9月份最后一个月的6万元利息 , 还要再还61万元 。  

  傅先生说 , 在渐渐入不敷出的情况下 , 因为这笔借款 , 他的生意也彻底做不起来了 , 而如果要彻底摆脱这笔贷款 , 他只能把家里的房子卖掉 , 可妻子并不同意 。 为此 , 他多次找到陶某 , 希望对方能够宽限一段时间 , 等他老家的房子明年拆迁之后 , 立即全部还清 , 可对方并不同意 , 而且对他和她的家人进行了口头威胁 , 甚至派人上门纠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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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访人员证实双方借贷行为 放贷者称不得延期须一次性还清】

  12月13日下午 , 傅先生再次找陶某商谈延期还款事宜 , 陶某来到了傅先生家 , 通过现场录像采访人员确认了这笔相关借款行为 。 在现场 , 陶某称:第一个月15个点的利息 , 你当时说借两三个月 。 我为什么会借给你?他们说你做皮草生意 , 做得也蛮好的 , 你们夫妻俩借钱也签字了 , 你们两个借钱有房子做抵押 , 我觉得这个钱稳妥得不得了 , 结果谁知道你后面搞成这个样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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