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棚变超市 一小区业主怒了( 二 )

至于32幢3楼整层物业用房被出租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合作协议》中已经将房屋用途改变,可能涉嫌违规,他们无权直接对于物业公司进行处罚,但也未向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反映。

律师:物业可以管理,但无权处分公摊面积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骏告诉采访人员,物业公司是受业主们委派,对小区有管理权。但若要改变公共设施的用途,必须征得业主们的同意,然后报给有关部门批准,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擅自作出改变。

张骏说:“涉事物业公司和投资方签署的《合作协议》中,上文说他们和投资方是合作,下文又说要收投资方的租金。而且给对方预留8个月的装修期,外加5年的回收投资期,这太不符合常理。最根本的问题,还是物业公司没有转租权,这份所谓的合作协议应属无效。”

物业公司王经理曾向采访人员表示,入驻小区11年来,没有涨过物业费,工作人员的工资却跟着南京工资标准涨了不少,所以才“自己想办法解决资金问题”。张骏表示,如果对物业费有异议,物业公司可以拿着需要涨价的理由及凭据,提请全体业主同意,重新订立收费标准。“在权益受到物业公司侵害时,业主们可以要求物业公开账目,并把收取的费用退还给全体业主。”

(图片除署名外均由业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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