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棚变超市 一小区业主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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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棚变超市 一小区业主怒了

本文标题:自行车棚变超市 一小区业主怒了

现代快报讯(采访人员 谢喜卓 刘遥)近日,现代快报96060热线接到市民反映,称在南京江北新区泰山街道有一小区,由于交付多年一直没有选举产生业委会,物业公司除了把规划的物业用房出租,自己占用小区公摊面积办公之外,还私自将另一幢楼下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出租。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11月27日,现代快报采访人员对此展开了调查。

自行车棚变超市 一小区业主怒了

物业私自出租公摊面积,年租金只要3元?

当日上午,现代快报采访人员来到万江共和新城人和苑小区,在业主带领下,找到了23幢楼下正在营业的小超市。“这里原本是公摊面积,当初规划用于停放非机动车辆,后来被物业私自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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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出租合同

物业私自出租公摊面积,年租金只要3元?

当日上午,现代快报采访人员来到万江共和新城人和苑小区,在业主带领下,找到了23幢楼下正在营业的小超市。“这里原本是公摊面积,当初规划用于停放非机动车辆,后来被物业私自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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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幢、24幢楼下规划了非机动车库

“哪有房子租金这么低的?还不如干脆送给对方得了。”有业主抱怨道,就因为物业公司私自出租,导致原本规划停放非机动车的地方被占用,大家只能将电动车停放在马路边上。“我们现在不但要求尽快将超市搬离,同时也正在与物业对接,申请公开所有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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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幢3楼物业用房被改造成了小房间

规划的物业用房被出租,5年8个月不收租

据了解,该小区10年前开始分期交付,至今入住户数已经超过了80%,直到2019年9月终于选举产生了业委会。而就在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交接相关材料时,除了公摊面积被私自出租给超市的问题之外,大家还发现物业公司将原本规划的物业用房也私下出租了。

“之前我们都以为物业用房就规划在24幢楼下,现在才明白其实在32、33两幢的三楼。”业委会主任王先生告诉采访人员,现在32幢三楼的物业用房,已经被隔开成一个个小房间再出租,“搞得像宾馆一样,但是却没有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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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用房出租《合作协议》

王先生拿出了一份物业公司与投资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其中提到房屋用途为住宿、办公,而租期是自2018年3月30日起,共计132个月。协议中还提到物业要给投资方预留8个月的装修期,而且预算五年内收回成本,租金是从2025年1月1日起,按照每年7万收取。换言之,近7年时间不收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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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占用24幢楼下公摊面积办公 现代快报+/ZAKER南京采访人员 谢喜卓 摄

物业:所有收入都用作了小区建设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随后来到24幢楼下,找到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北京瑞赢酒店物业南京人和苑物业服务中心。“将公摊面积出租是为了增加收入,这些钱都用作小区的规划建设了。”物业王经理承认,23幢楼下的超市本是小区公摊面积,确实是物业对外出租的。“因为写合同时笔误,前三年的租金应该是每年3万,从第四年开始,租金每年4万。”

“我们已经在通知超市搬离了,预计11月30日之前就可腾空。”至于物业用房被出租一事,王经理表示,小区内32、33两幢的三楼确为规划内的物业用房,其中32幢三楼的承租方没有营业执照,“对方只是将其装修后重新出租,并不能算是宾馆”。

他说,目前闲置的33幢三楼物业用房约有200平方米,物业办公室将会于12月30日之前搬入其中。至于32幢三楼的物业用房,会继续保留出租状态。

街道:正在协调业委会和物业处理问题

当日下午,现代快报采访人员采访到了南京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城市管理办,一名张姓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在成立业委会之前,就曾有居民反映物业将小区公摊面积出租。“当时,物业说收益都用作小区维修改造了,希望能等业委会成立之后,再决定是否继续保留。”

“11月23日,街道、社区、物业、业委会召开了协调会议,最后决定要在12月10日之前,将超市全部清空。”该工作人员告诉采访人员,目前街道已经协调物业公司,将相关明细账目交给了业委会进行核查,如有不实之处,街道也会要求物业予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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