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发布,12月1日起实施( 二 )

11月15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北京召开《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下简称“标准”)发布新闻通气会 。

在本次标准修订中 , 主要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适用范围、类别构成、图形符号进行了调整 。 相比2008版标准 , 新标准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 , 生活垃圾类别调整为4个大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和11个小类 , 标志图形符号共删除4个、新增4个、沿用7个、修改4个 。 新标准12月1日起实施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相关负责人介绍 , 目前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3.9% , 其中上海、厦门、宁波、广州等14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超过70% 。 30个城市已经出台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或规章 , 16个城市将垃圾分类列入立法计划 。 中央单位、驻京部队和各省直机关全面推行垃圾分类 。 各省、自治区均制定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 浙江、福建、广东3省已出台地方法规 , 河北等13省地方法规进入立法程序 。 2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已启动垃圾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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