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造假频发而官员问责乏力,原因何在?( 六 )

统计造假问责乏力

违法违规成本低廉

尽管统计造假频发 , 但问责乏力的现象一直存在 。

今年5月20日 , 国家统计局通报宁夏灵武重大统计造假案件:处分处理42名责任人 , 对该案件中42名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进行了处分处理 , 其中厅级干部4人 , 处级干部8人 。 在该案中 , 除了两人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降为科员外 , 其余的处分均为政务警告、政务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等 。

统计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 , 对于统计数据造假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 , 可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 , 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 , 给予开除处分 。 “在很多统计造假的问责清单中 , 被撤职的是负责统计工作的部门有关人员 , 对政府负责人则只是诫勉谈话或行政记过 , 连开除处分都很少见到 , 如此低廉的违法成本 , 只能为统计造假推波助澜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郭泽强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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